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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6200吨树脂、2800吨涂料和1700吨UV压敏胶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括
项目名称: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200吨树脂、2800吨涂料和1700吨UV压敏胶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总 电话:18023676777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广东韶关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
项目概况: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投资2000万元,占地26400m2,建设年产3000吨树脂、1500吨涂料和500吨油墨项目,项目于2013年2月获得原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文号为:韶环审[2013]71号,2016年11月完成自主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并于2017年12月完成《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废水零排放方案》的备案。目前已建成工程包括甲类车间1座、甲类仓库1座、丙类车间2座、丙类仓库2座、综合楼1座、公用间1座、甲类溶剂储罐区1个等。随着市场经营情况的变化,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人民币,依托现有厂房,建设年产6200吨树脂、2800吨涂料和1700吨UV压敏胶改扩建项目。本项目主要在甲类车间、丙类车间1#和丙类车间2#内增加相关配套设备,并对原有废气处理系统等进行升级。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全年工作300天,采用一天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间12小时。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城市花园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改扩建项目废水包括循环冷却定期排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仪器清洗废水、污染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定期排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仪器清洗废水和污染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内“格栅-隔油池-调节池-MBR”污水处理站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11.2m3/d,3360m3/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收集管网,然后排入马头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中严者后排放新丰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改扩建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各生产车间的工艺废气、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和运输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物和颗粒物,建设单位拟通过在污染物产生点安装集气罩和“布袋除尘+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装置,甲类车间、丙类车间1#和丙类车间2#废气分别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本改扩建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型号的分散机、反应釜、研磨机、各类泵、空压机等,均为机械噪声。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改扩建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包装废物、冷凝废液、滤渣滤网、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实验废液、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包装废物、冷凝废液、滤渣滤网、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实验废液和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拟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循环冷却定期排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仪器清洗废水和污染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内“格栅-隔油池-调节池-MBR”污水处理站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收集管网,然后排入马头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在污染物产生点安装集气罩和“布袋除尘+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装置,甲类车间、丙类车间1#和丙类车间2#废气分别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综合处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包装废物、冷凝废液、滤渣滤网、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实验废液和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拟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改扩建项目危险物质主要包括环氧树脂、醇酸树脂、邻苯二甲酸酐、丙烯酸、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环己酮、异丙醇、正丁醇、丙酮、乙二醇丁醚(防白水)、甲基丙烯酸甲酯、乙二醇乙醚乙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IPDI)、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丙烯酸羟丙酯、环氧氯丙烷、丙烯酸异辛酯、二乙胺、对苯二酚、过氧化二叔丁基,其中甲基丙烯酸甲酯暂存于储罐中,其他物质均暂存于甲类、丙类仓库。主要危险单元包括储罐区、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暂存单元、废气处理单元、废水收集单元;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化工原料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
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改扩建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改扩建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登录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和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惠民北安置小区B2座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