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0751-8700090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广州市江丰实业翁源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1100万羽黃羽肉鸡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韶科 日期:2021-03-31

广州市江丰实业翁源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1100万羽黃羽肉鸡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911日施行)的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江丰实业翁源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1100万羽黃羽肉鸡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市江丰实业翁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556170845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官广工业区106国道旁

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250m2,总建筑面积约21538m2

项目概况广州市江丰实业翁源有限公司拟投资11553.18万元选址于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官广工业区106国道旁建设年屠宰加工1100万羽黃羽肉鸡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亩,建筑物面积23900平方米,包括屠宰分割车间10200平方米,速冻库900平方米,冷库9200平方米、检测、办公楼1200平方米、职工宿舍楼2400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等。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均在不场内食宿,每天1班,每班约8小时,年工作日365天。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城市花园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屠宰和车辆冲洗废水。项目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部分废水回用,其余排入滃江。本项目废水总外排量为101046.5m3/a,折276.84m3/d各特征污染物在本项目废水排放口下游完全混合段叠加背景值后均可满足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其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屠宰车间(含待宰间)恶臭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本项目屠宰车间(含待宰间)恶臭采用“二级化学洗涤净化系统”处理,车间废气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二级化学洗涤净化系统”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屠宰车间(待宰间)设备、鼓风机、泵房和板框压滤机等机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有粪便及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及碎肉渣、病死鸡及检验不合格毛鸡、禽类羽毛、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其中畜禽粪便及肠胃内容物收集后暂时存放于暂存间,收集后外售给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项目不可食用内脏及废肉渣经全部收集后外售给饲料厂;鸡及检验不合格毛鸡采用无害化处理工艺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外售给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运输车辆、高噪声设备加强管理、避免夜间施工;对泥土运输车厢加以遮盖,洒水抑制扬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可见,采取了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并且产生的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预处理+格栅+气浮+厌氧+好氧+消毒”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排入滃江

2)废气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在污染物产生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二级化学洗涤净化系统”处理后,分别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为减小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建设单位及时运走固体废物堆放区的废物,定时清洗和喷洒微生物除臭剂。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综合处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畜禽粪便及肠胃内容物收集后暂时存放于暂存间,收集后外售给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项目不可食用内脏及废肉渣经全部收集后外售给饲料厂;鸡及检验不合格毛鸡采用无害化处理工艺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外售给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消毒剂、制冷剂的泄漏以及废水、废气的事故性排放,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登录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广州市江丰实业翁源有限公司

20210331

附件1 广州市江丰实业翁源有限公司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广州江丰实业翁源屠宰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惠民北安置小区B2座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

粤ICP备18151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