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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3000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韶科环保 日期:2021-04-19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3000/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3000/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000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1-8791201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钢”)拟投资31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3000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本项目依托韶钢现有的4号转炉和5号烧结厂内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均来自于韶钢企业内部,不涉及外来单位的固体废物,具体包括废保温棉800吨/年、废空油桶550吨/年、废油漆桶450吨/年和高炉废旧布袋600吨/年,废润滑脂(黄油)、废切削液(水乙二醇)和聚酯难燃液共600吨/年,总处理能力为3000吨/年。本项目依托现有设施设备,无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工程每天工作24小时,年工作310天。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城市花园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实施后对水环境影响无变化

2、大气环境影响

4号转炉资源化利用废保温棉800/年、废空油桶550/年、废油漆桶450/年和高炉废旧布袋600/年。废油(漆)桶依托华欣公司废铁质包装桶预处理车间进行打包压块覆膜预处理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依托现有的喷淋吸收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25m排气筒排放废保温棉和高炉废旧布袋依托华欣工业废弃物分拣线厂房进行预处理;转炉新增污染物主要进入一次烟气和二次烟气,一次烟气依托现有的LT法除尘”设施处理,不可回收烟气经60m烟囱点火燃烧后排放;二次烟气依托现有“脉冲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35m排气筒排放。

5号烧结机资源化利用废润滑脂(黄油)、废切削液(水乙二醇)和聚酯难燃液共600/年。固废与冷返矿在华欣均加工线厂房混匀后经皮带输送至配料室,作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实施后,烧结烟气的处理设施不变,排气筒位置及数量也不变,新增污染物主要体现在烧结机头高硫废气中。新增污染物依托现有的“脉冲布袋+镁法”处理后经70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外排,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设施设备,无新增噪声源根据声环境现状质量监测,韶钢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韶钢厂区周边的居民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的运营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新增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倒残废液、废抹布、废保温棉沉淀物、转炉炉渣、除尘灰废布袋其中倒残废液、废抹布和废布袋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保温棉沉淀物、转炉炉渣和除尘灰为一般固废,由韶钢厂内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和排放,现有依托工程的生产废水预经处理后进入韶钢废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梅花河。

2废气治理措施

废油(漆)桶依托华欣公司废铁质包装桶预处理车间进行打包压块覆膜预处理,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依托现有的喷淋吸收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25m排气筒排放;废保温棉和高炉废旧布袋依托华欣工业废弃物分拣线厂房进行预处理;转炉新增污染物主要进入一次烟气和二次烟气,一次烟气依托现有的“LT法除尘设施处理,不可回收烟气经高60m烟囱点火燃烧后排放;二次烟气依托现有脉冲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高35m排气筒排放

3、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全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危险废物专用运输车辆将本项目资源化利用的危废运送至华欣预处理地,预处理后暂存待用对危废进行称量登记和储存,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送至指定的仓储区域贮存。

厂区内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确保固废包装的完好和密封,并分层堆码固定好,避免危险废物洒落引起扬尘或挥发性气体的逸散。操作须规范化,杜绝搬运、倾倒等过程中发生跑、冒、滴、现象;本项目依托韶钢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需资源化利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严格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周围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按国家污染源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监测。

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全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规范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

四、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固废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本评价已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十九

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3000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公众参与表(更新).docx

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3000吨年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征求意见稿)1.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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