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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无醛新材料及5000吨水性树脂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征求意见稿公示)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万元在现有工程内改扩建年产5000吨水性无醛新材料及5000吨水性树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无醛新材料及5000吨水性树脂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韶关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企业现有厂区内
工程性质: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本改扩建项目不新建建筑物,在厂区原有已建好未使用的防腐、防污涂料车间(甲A生产车间)内建设年产5000吨水性树脂项目,在厂区原有已建好未使用的内、外墙面漆车间(丙类生产车间)内建设年产5000吨水性无醛新材料项目,本项目涉及的仓库为已建的甲类仓库ABC、乙类仓库、丙类原料仓库、丙类成品仓库,公用工程及办公设施利用厂区原有公用工程及办公设施。
本项目配套建设环保设施为甲A生产车间和丙类生产车间各配套一套风量为8000m3/h的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本改扩建项目废水处理依托厂内已建的废水处理站,建设单位拟对厂内的废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将废水处理能力提升至20m3/d,以确保生产废水能经处理达标后进行回用。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改扩建项目施工期土建工程较少,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主要为施工噪声影响。由于施工量小、工期短,且主要施工作业区又位于车间内,故其对当地环境影响程度很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水: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有循环冷却定期排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道路洒水用水、反应釜清洗用水、实验仪器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经收集后,在厂内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在厂内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马头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丙类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有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MDI、氨、邻苯二甲酸酐(苯酐);甲A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有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丙酮、TDI、MDI、IPDI、四氢呋喃、丙烯酸、苯乙烯、甲苯、氨、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
噪声:改扩建项目的噪声来源主要为分散机、反应釜、研磨机、各类泵、空压机等,均是机械噪声,排放特征是点源、连续。
固体废弃物:本改扩建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包装废物-S1、废UV灯管-S2、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S3、过滤残渣-S4、废滤网-S5、污泥-S6、废弃检验品-S7、废气布袋灰-S8、实验废液和实验用品废弃物-S9、生活垃圾-S10、废弃的反渗透膜和废预处理滤膜-S11。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存在甲苯罐泄漏引起爆炸火灾等风险,采取措施后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各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短,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搞好组织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正常运营情况下本改扩建项目的工业废水(循环冷却定期排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仪器清洗废水、反应釜清洗用水和污染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内“格栅-隔油池-调节池-MBR”污水处理站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后回用,不外排。建设单位拟对厂内的废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将废水处理能力提升至20m3/d,以确保生产废水能经处理达标后进行回用。
(2)废气治理措施
甲A生产车间和丙类生产车间的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再分别由15m高的排气筒2#、排气筒1#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安装减振基座,车间墙壁隔声、采取减震、加强设备润滑,泵出口设柔性软接口、空压机的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对改扩建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S1、S2、S3、S4、S5、S6、S7、S8、S9、S11属于危险废物,拟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无醛新材料及5000吨水性树脂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广东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准入条件,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本改扩建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无醛新材料及5000吨水性树脂改扩建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韶关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企业现有厂区内
电话:13660292365
联系人:问建军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
附件1-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无醛新材料及5000吨水性树脂改扩建项目.doc
广东也乐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无醛新材料及5000吨水性树脂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1).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惠民北安置小区B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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