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电话:0751-8700090
乐昌市粤辉种猪场常年存栏1000头种猪、1700头猪苗养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昌市粤辉种猪场常年存栏1000头种猪、1700头猪苗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乐昌市粤辉种猪场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600212922
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8866.7m2,合约103.3亩。
建设地点:乐昌市乐廊公路9公里处粤北第一示范牧场内
项目投资:总投资88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 邮箱:164004922@qq.com
项目概况:乐昌市粤辉种猪场于2012年建设了乐昌市粤辉种猪场常年存栏1000头种猪、1700头猪苗养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8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乐昌市乐廊公路9公里处粤北第一示范牧场内,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1月取得了乐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乐昌市粤辉种猪场常年存栏1000头种猪、1700头猪苗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复函(乐环函【2012】125号),于2012年12月取得了乐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乐昌市粤辉种猪场常年存栏1000头种猪、1700头猪苗养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意见的复函(乐环函【2012】138号)。乐昌市粤辉种猪场于2017年1月因猪疫影响停产至今,期间粤辉种猪场为了适应环保新要求,对场内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生产规模保持不变,其中包括污水处理设备、猪场洗消中心、风机和猪场栏位、环控、料线等,现已改造完毕,准备申请复产。
由于乐昌市粤辉种猪场运行时间约4年, 中间停产一段时间,为科学评价乐昌市粤辉种猪场常年存栏1000头种猪、1700头猪苗养殖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改进要求,并将其作为后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依据。
二、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文件的方式和途径
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或在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html/1/154/index.html)中自主下载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详见后评价报告)。
四、征求意见表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或网站公示材料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乐昌市粤辉种猪场
2021年06月10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惠民北安置小区B2座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