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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雄食品有限公司南雄市利民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南雄市利民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事宜进行第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雄市利民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明雄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1-6915979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雄市全安镇三枫电站旁
项目概况:广东明雄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选址在南雄市全安镇三枫电站旁建设南雄市利民冷链物流中心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1079.56㎡,生产区主要建设生猪屠宰车间、生猪待宰间、急宰间、隔离间、无害化处理间、办公大楼、废水处理站等。项目年屠宰生猪16万头。项目定员40人,全年工作365天,采用8小时单班制。建设单位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51-8700090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和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气:本项目正常运行时,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经计算,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可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5、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集中式地下水源保护区,不向地下排放废水,项目建设过程遵照本评价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严格做好防渗工作,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在于废水、废气的事故性排放,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设置了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环境风险可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总外排废水量为93010.13m3/a,折254.82m3/d,全部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00m3/d,处理工艺采用采用“机械格栅+隔油沉淀池+渣水分离器+气浮+UASB +接触氧化+紫外消毒”的组合工艺处理方法,该工艺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推荐的可行技术,能保障废水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的严者,厂区污水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中严者后排放浈江。本项目水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有效,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水体的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待宰圈、生猪屠宰间、无害化处理间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建设单位拟对产生恶臭物质的构筑物实施全密闭,设置抽排风系统负压收集恶臭气,采用“生物滴滤塔”处理,共设除臭装置3套,其中生猪屠宰间与待宰圈合设1套,设计处理废气量20000m3/h,无害化处理间1套,设计处理废气量5000m3/h,废水处理站1套,设计处理废气量5000m3/h,废气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定期对待宰圈、屠宰间、无害化处理间和污水站等环境进行清洁,并喷洒除臭剂,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及排放。此外,食堂设油烟净化装置1套,设计处理废气量3000m3/h。同时为减小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建设单位及时运走固体废物堆放区的废物,定时对屠宰车间清洗,对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周边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可减少恶臭的排放。
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外排,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屠宰设备、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以及猪存储时产生的叫声,其声级值一般在75~85分贝之间,拟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配备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尽可能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合理的布置,且设备作基础减振等防治措施;在泵房和鼓风机房作减振及墙体隔声措施,以降低设备噪声在设备间内产生的混响噪声值;建议在待宰间与屠宰间之间加装门窗,减少外界噪声对待宰间的干扰,保持安定平和的氛围,以缓解动物的紧张情绪。经过以上的隔音降噪处理后,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有牲畜粪便及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检验后残肉及碎肉渣、病害猪及检验不合格胴体、污水站压滤污泥、隔油池废油和生活垃圾等。其中牲畜粪便及肠胃内容物收集后日产日清,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堆肥厂;病害牲畜和不合格胴体送无害化处理间,内有专用无害化湿化处理系统 1 套,经无害化处理后的肉骨残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动物油脂作为工业用油外售专业回收公司。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叠螺机压滤脱水处理后堆放至干泥储存仓库,定期清运填埋处理;隔油池废油定期打捞,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处置;不可食用内脏、检验后残肉及碎肉渣等外售给饲料加工企业生产饲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通过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直接接触污水的厂内地面均硬化并作防渗(如污水收集沟渠、污水处理池、污泥池、事故应急池等)。 对厂内埋地污水管网及厂外污水输送管道级配套设施进行固化和密封,采用防腐蚀、防爆、防渗材料,防止发生沉降引起渗漏。
6、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设置250m3事故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前述的分析和环评预测评价,本项目应严格按本“报告书”中要求进行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保证其资金落实到位,实现主体工程与防治污染措施的“三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和完善厂内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在环保设施产生故障时,应停止废气排放直至停产检修。
在上述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广东明雄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惠民北安置小区B2座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