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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伟木业(仁化)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a全竹及竹木复合刨花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来源:韶科环保 日期:2021-12-09

鸿伟木业(仁化)有限公司年产20m3/a全竹及竹木复合刨花板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鸿伟木业(仁化)有限公司拟投资16035.72万元选址于仁化县大岭工业园鸿伟木业(仁化)有限公司用地内建设年产20m3/a全竹及竹木复合刨花板扩建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911日施行)的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鸿伟木业(仁化)有限公司年20m3/a全竹及竹木复合刨花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仁化县大岭工业园鸿伟木业(仁化)有限公司用地内

工程性质:扩建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约254570m2,扩建新增建筑面2742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5905.1m2

建设内容:扩建项目总投资16035.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拟在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利用已建成的刨花板车间,新增一条20m3/a全竹及竹木复合刨花板生产线及砂线,并依托现有工程制胶生产线通过延长生产时间增加脲醛树脂胶18000t/a产量,同时在刨花板车间南侧新建木材处理间、干燥间、锅炉间、气流分选间。本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28万吨均质刨花板,年产20m3全竹及竹木复合刨花板。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正常废水包括喷淋除尘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设施处理后排入董塘河支流狮井溪,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用于锅炉进料喷淋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不增加。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刨花板生产工段的含尘废气;热压成型工段的含醛废气;新建锅炉-干燥工段的含尘废气;制胶车间产能增加新增的制胶废气。刨花板生产工段主要为颗粒物;热压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甲醛、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制胶废气主要为甲醛非甲烷总烃;经预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锅炉、干燥机、热压机、锤刨机等,噪声源强在90105分贝之间,经减震隔声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竹木边角料、锅炉炉渣、废包装罐生活垃圾、生物污水处理污泥等,经处置后可实现不外排。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废气治理系统失效、污水处理系统失效、甲醛储罐泄露三种主要风险,采取措施后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一体化生化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级排放标准后,排入董塘河支流之一的狮井溪

废气治理措施:刨花板工段木材处理、铺装、锯切、砂光等含尘废气经旋风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15m排气筒排放;热压废气经水膜除尘系统处理后经高15m的排气筒外排;制胶废气经冷凝回流+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8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锅炉-干燥工段废气引至现有热能中心湿式静电除尘系统系统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建设项目通过场内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在办公区、生产区、道路两侧、场四周等设置绿化隔离带等。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全部回用作生物质锅炉燃料;锅炉炉渣委托建材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委托供应商回收利用,废塑料编织袋外售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全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外运;生活无水处理污泥全部作为农家肥外售,返林回田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由于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污水处理系统失效、甲醛储罐泄露三种主要风险。因此建设单位在实际运营中必须落实具体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严格管理,定期培训和更新相关的知识,以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合理可行的企业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鸿伟木业(仁化)有限公司年20m3/a全竹及竹木复合刨花板扩建项目,项目选址位于仁化县规划工业用地内,且不在仁化县禁燃区内,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其产生的三废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妥善处置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鸿伟木业(仁化)有限公司年20m3/a全竹及竹木复合刨花板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鸿伟木业(仁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751-6326199

地址:韶关市仁化县鸿伟木业(仁化)有限公司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邮箱:1094922001@qq.com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城市花园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html/1/154/index.html)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成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鸿伟木业(仁化)有限公司

2021129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已压缩)(征求意见稿)鸿伟木业年产20万立方全竹及竹木复合刨花板项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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