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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星河环境无机盐高质化生产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韶科环保 日期:2022-03-11

韶关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星河环境无机盐高质化生产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韶关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星河环境无机盐高质化生产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韶关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星河环境无机盐高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二路9号地块。项目占地面积29129.58m2,总投资12046.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8%。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厂区中设员工食堂和宿舍;项目生产方式采用3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天数300天。本项目主要利用碱式氯化铜粗品氧化铜粗品、氢氧化铜粗品、偏锡酸粗品作为主原料进行深加工,生产铜基产品和锡基产品,产品主要包括硫酸铜、二水氯化铜、氢氧化铜、碱式碳酸铜、醋酸铜、氧化铜、碱式硝酸铜、硝酸铜、碱式氯化铜、锡酸钾、锡酸钠、锡酸锌、锡酸钡,设计铜基产品总产能为24622.14t/a锡基产品总产能为1510.52t/a投产时间:预计20247月。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南雄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在园区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内,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有足够的剩余处理能力,且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本项目生产废水可达到相应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对本项目废水具有较好的适应性本项目废水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时,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带来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其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浈江水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设计中污水处理废水收集池采取严格的防渗设计,粘土层防渗性能必须达到相关的防渗标准,与此同时,本项目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采取这些防渗措施后,正常状况不会对影响地下水水质。非正常工况条件下,污染物下渗进入地下水中,对下游地下水造成一定范围的污染,但不会附近居民点饮用水安全造成威胁本项目应建立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开发建设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大,在采取严格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后,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各关心点及项目预测网格点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不大,满足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贡献浓度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的条件,并且各污染物预测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仍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可见,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接受。本项目在环保措施失效,出现事故排放情况下,各关心点及预测网格点污染物浓度大幅上升,对当地环境及人群健康影响很大。因此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常运作,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并在发现事故排放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对大气环境及周围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经预测,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各固体废弃物均提出了可行的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方案。各固体废弃物在外运处理前需在在厂区内临时堆存,其中危险废弃物仓库的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订)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弃物临时堆场均设置在厂房内,避免了露天堆放,同时做好防渗、防流失等环保措施,符合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98%硫酸、68%硝酸、31%盐酸、工业醋酸、20%氨水、27%双氧水、10%次氯酸钠溶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化钠等。主要危险单元包括乙类罐区、丁类车间A丁类车间B、废水处理车间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假定的事故情形下,最不利气象条件时,氯化氢预测浓度达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的最远影响距离为120m,达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的最远影响距离为510m硝酸雾预测浓度未达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达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的最远影响距离为160m;氨气预测浓度未达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也未达到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以上影响范围内均不涉及敏感目标。可见,盐酸、硝酸等储罐时会造成泄漏点下风向污染物浓度明显上升,对周边环境和常住居民点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切实防止事故排放的发生。综上所述,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序废水、车间清洗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一同排入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A2O+MBR工艺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后排入浈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生产工序废气、锡盐生产工序废气和废水处理车间及原料储罐区蒸发废气等。铜盐生产工序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水喷淋+二级碱喷淋进行处理,25m高的1#排气筒达标排放锡盐生产工序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二级酸喷淋进行处理,25m高的2#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车间和罐区废气产生的酸碱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25m高的3#排气筒达标排放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的表4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置;加强绿化;减振基座;声屏障等。措施合理可行,使项目噪声得到较大辐度的削减,噪声在厂界处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生产工序滤渣、废矿物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滤布、生活垃圾。

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废包装袋生产工序滤渣、废矿物油、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滤布属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通过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韶关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46.89万元,在南雄市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星河环境无机盐高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评价认为,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的鼓励类,且不在《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粤发改规划[2017]331号)中南雄市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的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类,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的产业发展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与产业准入条件,与环境功能区划以及韶关市环境保护规划相符。

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并可在促进上下游产业发展、增加地方税收、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劳动岗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效益良好;项目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可行,经预测环境影响程度在可以接受范围。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韶关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  电话0755-86667590

 箱:zhoulintao@starivere.com.cn

联系地址:南雄市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大道1号办公大楼814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城市花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韶关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2311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已压缩)韶关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星河环境无机盐高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挂网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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