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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米电极箔及6.5万吨净水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广东恒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米电极箔及6.5万吨净水剂建设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恒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米电极箔及6.5万吨净水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恒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富源工业园内
项目概况:广东恒扬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主要经营范围是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等。基于广阔的市场前景,广东恒扬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3700万元,选址乳源县乳城镇北环东路南侧(恒扬工业东侧),建设年产500万平米电极箔及6.5万吨净水剂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原辅材为光箔、盐酸、硫酸、硝酸、磷酸、己二酸铵等,主要建设内容为1#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腐蚀废水处理区、化成废水处理区、1#宿舍楼、2#宿舍楼等。项目工作制度为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时间330天。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腐蚀线生产废水、化成线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废水产生总量约为791.43m3/d。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腐蚀箔生产线废气、化成箔生产线废气、净水剂投料废气和反应废气。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腐蚀箔生产线、化成产生线、净水剂生产线配备的各类动力设备、各类水泵及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项目拟对生产设备和风机做隔声、减振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包括腐蚀箔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化成箔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净水剂生产沉渣、净水剂生产滤渣、废滤布、废包装袋、污水处理污泥、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盐酸腐蚀槽液用于净水剂生产,混酸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含硝酸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进入化成废水A2/O段进一步处理;含磷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进入化成废水除磷段进一步处理;化成废水经“格栅+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再汇合含磷废水和含硝酸废水经“除磷+调pH+UASB+A2/O+沉淀”处理后,混合经经“混凝沉淀+气浮”处理后法人混酸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池收集的初期雨水,一同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乳源瑶族自治县创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严者后排入南水。
2、废气治理措施
腐蚀箔生产线废气、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净水剂投料废气和反应废气经管道引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条30m排气筒达标外排(DA001、DA002);化成箔生产线废气经管道引至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条30m排气筒达标外排(DA003、DA004)。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隔音减震;③合理布置;④加强绿化。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对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其中腐蚀箔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和化成箔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由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净水剂生产过程产生的沉渣和滤渣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滤布、废包装袋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广东恒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米电极箔及6.5万吨净水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的准入条件,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方案,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在开发区总量控制指标内;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恒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1-5361411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城市花园
联系人:鲁工 电话:0751-8700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广东恒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