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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06-24

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4号)有关规定,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括

项目名称: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园区概要:

1基本概况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是东莞、韶关两市深入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在原中山三角(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韶关工业园和曲江经济开发区基础上整合而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认定以原中山三角(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基础,在已通过环评审查的937.56公顷范围内进行整合的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整合后的工业园可开发面积937.56公顷。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韶关市市区北郊、西郊和曲江区白土镇,2014年在原有转移工业园的基础上开展“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环评”。扩园后总规划面积达到2373.6公顷,其中浈江片区规划面积717.2公顷;沐溪-阳山片区规划面积832.7公顷;甘棠片区规划面积164.2公顷;龙归片区规划面积191.6公顷;白土片区规划面积356.8公顷;华南钢铁深加工产业片区111.1公顷。规划采取一园两组团六片区的布局形式,包括浈江片区、沐溪-阳山片区、甘棠片区、龙归片区、白土片区和华南钢铁深加工产业片区。《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通过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粤环审〔2014146号)。

2)园区发展情况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粤环审[2014]146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对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严把园区企业环保准入关

2014年园区扩园规划实施以来,莞韶工业园切实执行原规划的产业定位和环保准入条件,六点片区除却龙归片区未开发外,其余五大片区均以机械加工为主。企业与园区主导产业方向基本一致。可见,目前园区内企业均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符合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条件。

完善环保基础配套设施

截至目前,除却龙归片区未开发外,其余浈江片区、沐溪-阳山片区、甘棠片区、白土片区和华南特钢片区均各自配套污水处理厂,各入驻企业产生的废水排入各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已实现在线监测与联网,处理达标后外排,污水排放采用雨污分流制。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

园区内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统计的现有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不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项目。各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和审批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园区各企业产生的废气经自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通过设备选型、车间隔声、减震等措施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在企业内部设置的暂存场所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

二、规划回顾性评价

1)环境管理执行标准

园区发展至今,与规划环评相比,执行的部分标准限值已更新,但执行等级不变。标准更新后,对环境质量及污染排放的要求更严格,有利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开发利用状况

产业园土地利用现状与原规划基本符合产业园六大片区,其中沐溪-阳山片区、甘棠片区、白土片区和华南钢铁产业深加工片区工业用地已经趋于饱和,未来招商引资以商业为主;浈江片区工业用地还有剩余指标,后续招商引资有一定的空间;龙归片区尚未开发。另外,主干线与规划的路网一致,其他现状道路基本和规划一致。

3)主导产业

目前园区内的企业基本符合主导产业方向要求,但应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优先引进新型、少污染、环境友好行业的龙头企业,注重高新技术产业的引进。

4)基础设施及环保设施

基础设施及环保设施建设较为完善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的要求

5)环境管理体系

随着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发展,六大片区除却未开发的龙归片区外,其他片区均已开发,其中白土片区和华南钢铁深加工产业片区红线已经分别纳入了曲江经济开发区和华南装备园开发区红线范围白土片区由曲江区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华南钢铁深加工片区由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管委会进行管理浈江片区、沐溪-阳山片区、甘棠片区依然由韶关新区管委会(原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进行管理。各片区的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园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较完善。

6)原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对比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污染物控制总量目标,工业园各片区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和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均未超出总量指标,龙归片区尚未开发。

7)环境质量现状及对比评价

通过对本次跟踪监测数据、历史监测数据的对比分析,园区的开发建设产生的污染物未对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根据对临近莞韶园范围敏感点进行了环境质量的监测,发现各敏感点的环境质量功能均保持在现有的功能区划内,保证了敏感点环境功能未受影响。

三、环境风险防范现状评价

根据规划区统计资料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确认,规划实施以来区域内未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轻微爆炸和泄漏事故也极少,存在的环境风险相对较小。

四、后续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1)完善企业环保手续

目前莞韶园区引进的企业已经完成相关环评手续但还未开展环保验收的企业尽快开展环保验收,如因污染治理措施不达标等原因导致验收无法通过的,建议由环保部门、园区管委会等督促限期完善污染治理措施,逾期未完善的责令停产。

2)完善园区环评报告及审查意见要求

1、严格执行报告书建议的工业园项目准入负面清单

2、优化设置莞韶园排水系统,能源结构以清洁能源为主

3、完善工业园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

4、加强园区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3)强化管理、区域环境整治方案等为园区发展腾出容量

1、引导产业合理发展和布局,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要求,提高环境利用效率,强化对重点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园区禁止引进对土壤、地下水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具体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防范规划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重要绿化道路、水系生态廊道、绿带系统周边应合理限制大规模开山取土等开发建设活动。

2、引入企业须加强环境管理,认真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他相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拟入园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限制不符合园区工业类型和环保要求的企业进入园区。对于已入园企业积极引导其创建生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3、完善规划园区环保管理体系。明确园区的环保管理职责,专门设立或者明确某个部门专门承担园区环保管理职能,并配备有专职的人员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

4、进一步提升有机废气的治理措施及优化能源结构(主要针对几家排放VOCs大的企业)。进一步强化现有企业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措施,确保收集率和处理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减少无组织排放,控制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5、莞韶园应合理控制开发规模,增加绿地面积,利用其净化功能改善环境。

五、总体结论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实施以来,对规划环评及其审批意见落实情况总体较好,引进企业基本符合园区各片区的产业定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到位。规划的实施充分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园区产业布局较为合理,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体系完备。工业园及入园企业采取了一系列减污治污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区域总体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但园区环境监测制度未形成制度化,厂区中水回用潜力巨大,园区应开展区域各环境要素的常规化监测,加强工业园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设施建设,加强厂区中水回用。通过贯彻循环经济理念构建生态型产业链,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较好的控制,同时在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严格能源结构管理,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将为园区及周围社会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工业园开发建设对区域及各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可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实现工业园和谐可持续发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重点项目所在区域所属区域公众对产业园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详见附件1,供规划编制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可向环评单位索取查阅或见附件2

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23   

电话:0751-8280812                              联系人:赵工

十、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惠民北路城市花园    邮编:512026    联系人:赖工    

电话:0751-8700090    邮箱:gdskhb@163.com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意见表.doc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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