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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08-03

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韶关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因经营市场情况变化及自身业务发展,拟在原地址上,利用部分已有建筑投资15000万元建设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其中201甲基硅油6000t/a107甲基硅油6000t/a)。地块内原批复的年产1400吨胶粘剂、200吨稀释剂、100吨洗油、180吨改性树脂及3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不再实施。本改扩建工程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无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新建1个硫酸储罐区;将原丙类厂房二改建为锅炉房和破碎车间,其余建构筑物不变,仅对其中的生产设备进行替换。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毛料分离废水、重排料分离废水、重排釜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本改扩建项目拟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废水量为12.016m3/d,即3604.742m3/a,处理达标后外排浈江的废水量为4.375m3/d1312.487m3/a按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回用率63.59%计算)。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硅废料破碎产生的废气DMC精品和甲基硅油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和硫酸雾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和储罐“大小呼吸”废气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本改扩建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裂解釜、重排釜、反应釜粉碎机、真空泵等机械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

4、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裂解残渣、重排残渣、脱色废活性炭、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物、破损危化品废包装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油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改扩建项目拟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如下:DMC毛料分层罐分离废水、重排釜清洗废水、重排釜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隔油池、中和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裂解釜冲渣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汇同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的初期雨水、车间清洗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部分用于园区道路洒水及绿化用水,部分排入浈江。

2、废气治理措施

有机硅废料破碎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DMC精品和甲基硅油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和硫酸雾废气经“三级碱液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2);天然气锅炉废气经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3)。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隔音减震;③合理布置;④加强绿化。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对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重排残渣、脱色废活性炭、破损危化品废包装物、废导热油、废水处理油泥、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重排残渣和脱色废活性炭返回裂解釜重新利用;其余危废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裂解残渣、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物为一般固废,其中裂解残渣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后全部重新利用,不外排;一般废包装物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或外卖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三线一单”各项管控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方案,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在基地总量控制指标内;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1-6929238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城市花园

联系人:鲁工         电话:0751-8700090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硅新材料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南雄市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

202283

佳得利项目公众参与表.docx

(已压缩)佳得利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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