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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09-01

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4号)有关规定,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对一般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由来

水泥窑协同处置是目前国家鼓励推行的重要工业固废处置技术。我国“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要重视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利用固体废弃物等替代粘土配料,支持采用工业废渣做原料和混合材。推广利用水泥窑处理工业废弃物及分类好的生活垃圾等技术,发展循环经济。2006年发布的《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50 号)第八条中规定了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和支持利用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弃物、污泥,把水泥工厂同时作为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2021年修订)中明确提出“十二;建材;1、利用不低于2000/日(含)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处置废弃物”为鼓励类项目。同时,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环发〔20185号)中附表3要求,韶关市需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100万吨/年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处置项目。

因此,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项目,依托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已建成的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年综合利用40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项目。本项目采用的技术先进、可靠、风险小,项目将为公司拓展原料来源、扩展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也能为公司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一般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794656578

占地面积:450000m2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乐昌市长来镇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劳动定员10人,从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

建设规模:项目依托已建成的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利用韶关市区域范围内的一般固体废物等,其综合利用规模为40t/a,其中20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废石、机制砂压滤泥、铝质校正料、硅质校正料、城市污水厂污泥、污染土、工业污泥等)替代原料入窑生产水泥熟料,其他20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钢渣、炉渣、粉煤灰、煤矸石、石膏等)替代作为混合材生产水泥。

建设内容:主要构筑物为一般固废暂存库,依托现有厂区主体设施、辅助工程和环保设施等进行生产。项目不新增产能,不新增原辅材料总用量,一般固体废物作为原料替代料进行协同处置,实现一般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构筑物进行生产,无车间清洁废水;绿化用水和初期雨水在现有项目已核算,本报告不重复计算;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从现有项目内调配,无新增生活用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产生总量为525.6m3/a(约1.7m3/d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内绿化、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水泥窑正常工况下的废气。由于本项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其综合利用方式为原料替代,因此,生产中各工段产生的粉尘量不变,本报告不予重复分析。

本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水泥窑正常工况下的废气、暂存库恶臭。水泥窑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SO2NOXHClHF、重金属(HgCrCdPbAs等)、二噁英等,经对比分析,各污染物浓度均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标准要求,可达标排放;项目暂存库恶臭污染物包括氨、硫化氢等,其无组织排放量不大,厂界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其对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输送机、破碎机、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均为机械噪声,排放特征是点源、连续。主要噪声源强在80~95dBA)之间。本项目厂区四周布有绿化带、围墙等,经车间围墙阻隔、绿化带阻隔,可以有效减少噪声,噪声源强可降低约15dBA)。可以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从现有厂区内进行调配,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营运期窑尾收尘器收下的窑灰,掺入熟料中与混合材磨制水泥,不外排。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其中废机油产生量为0.4t/a,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约为0.526t/a,可混入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其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评价

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环境风险程度较低,未构成重大风险源。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事故主要有火灾事故,以及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异常导致项目废气未经有效处理排放。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可控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的影响在可恢复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环境风险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分析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或在http://www.gdsk168.com/中自主下载查阅;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5、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邮编:512026);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751-8700090;邮箱:254088674@qq.com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乐昌市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

20220901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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