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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金岭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广东中金岭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评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中金岭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中金岭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751-8602083
建设地点:广东省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项目概况:广东中金岭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80548.89万元,选址广东省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新建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以废磷酸铁锂电芯及磷酸铁锂黑粉为原料,即年处理废旧磷酸铁锂电池39000t/a、磷酸铁锂黑粉5600t/a,年产20162.09t无水磷酸铁及3426.02t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占地面积11.44hm2,项目总投资80548.89万元,环保投资3392.55万元;项目劳动定员新增349人,全年工作330天,生产车间为一天三班,二十四小时工作制。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城市花园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1-8700090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碱喷淋废水、水喷淋废水、氨皂化废水、萃取车间洗涤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各个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化验室废气和罐区无组织废气。拆解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氟化物、二噁英类、NMHC、TVOC;浸出净化车间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和氨;萃取车间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氨和NMHC、TVOC;MVR及硫酸钠蒸发结晶车间、锂盐车间和磷酸铁干燥焙烧车间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回收车间主要污染物为氨;化验室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多发生于各车间内部,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泵类、风机、压缩机等,噪声源强在85~100dB(A)。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钢壳、铜废旧金属、铝废旧金属、碳渣、铝钛渣、纯水制备反渗透膜及废石英砂、活性炭、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及其内容物、废布袋、废油、废机油、实验废液和实验用品废弃物、废水处理污泥;喷淋沉渣在鉴别结果出来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电池拆解车间、浸出及净化车间、萃取车间等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
6、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发生泄漏后,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氟化物等。
7、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设施
碱喷淋废水经化学沉淀除氟除磷+离心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结晶后回用;喷淋废水进入蒸氨系统进行蒸氨处理后回用;氨皂化废水和萃取车间洗涤废水经气浮除油后与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和实验室废水一起经“芬顿法+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
2、废气治理措施
拆解车间废气采取“旋风除尘+蓄热式焚烧炉RTO+急冷+活性炭粉末喷射+布袋除尘+两级碱喷淋塔”装置处理,各指标达相应标准后经DA001和DA002排气筒排放;浸出及净化车间硫酸雾采用“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DA003排气筒集中排放,氨采用“水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DA004排气筒集中排放;萃取车间废气TVOC、硫酸雾、氨经“水喷淋+碱喷淋+烟气干燥+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DA005排气筒集中排放;MVR及硫酸钠蒸发结晶车间、锂盐车间和磷酸铁干燥焙烧车间废气分别通过三套“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分别由DA006、DA007、DA008排气筒排放;氨回收车间产生的氨经水喷淋处理后经DA009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产生的硫酸雾经碱喷淋处理后经DA010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的废物在鉴别结果出来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
5、土壤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干湿沉降;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落实对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http://www.gdsk168.com/),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http://www.gdsk168.com/),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广东中金岭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6日
附件二、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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