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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033325759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韶关市武江区甘棠涂料基地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经纬度:东经113°28'19.588",北纬24°43'19.243")
项目概况: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2053.0万元,选址于韶关市武江区甘棠涂料基地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0吨导电浆料,金属氢氧化物混合物83.571t/a。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新增建构筑建筑面积为2320m2。本项目劳动定员共3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班工作12小时,在办公楼设置食堂,不安排住宿,仅提供倒班休息室。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废气处理系统碱喷淋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办公、车间卫生间等排放的污水和循环冷却水外排水。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有焙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Ox、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氨;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碳纳米管提纯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氯化氢;导电浆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TVOC。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多发生于各车间内部,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泵类、反应釜、砂磨机、灌装机等,噪声源强在80~90dB(A)。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危废)、含废活性炭及其内容物、废滤筒、SCR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拖布。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甲类车间B、丁类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
6、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碱喷淋废水槽等发生泄漏后,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主要污染物为镍、钴等。
7、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喷淋废水进入三效蒸发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外排水由园区管网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自建废水处理站采用“人工格栅+调节池+UASB+生化池+二沉池+反应沉淀池+臭氧氧化”工艺。
2、废气治理措施
焙烧废气经“滤筒除尘+SCR”处理达标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碳纳米管制备中未分解的天然气进入现有锅炉进行燃烧,经24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碳纳米管提纯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后经15m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导电浆料废气经“布袋收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4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
5、土壤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干湿沉降;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落实对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docx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