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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东阳光电化厂5000吨/年副产物硫酸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5000吨/年副产物硫酸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13727512130
占地面积:112.5m2,总建筑面积225m2。 建设地点: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片区内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项目概况:乳源东阳光电化厂现有10 万吨/年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联产3.3万吨/年四氯乙烯装置,其中氢氯化工段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98%浓硫酸对一氯甲烷进行干燥处理,处理后产生75%-80%的稀硫酸副产品。由于该稀硫酸含有有机物,市场销路不理想,为此,乳源东阳光电化厂拟投资500万元人民币,选址于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乳源东阳光电化厂现有厂区内,建设乳源东阳光电化厂5000吨/年副产物硫酸处理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12.5m2,主要为硫酸处理装置用地,其他依托现有厂区生产设施。项目生产规模为5000吨/年稀硫酸处理项目。项目用电来自园区供电电网,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均采用园区供水,项目劳动定员5人,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幢3层(邮编:512026)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片区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绿化用水和初期雨水在现有项目已核算,本报告不重复计算,本项目劳动定员在厂区现有劳动定员中调配,不另外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二级降膜吸收、尾气吸收产生的含甲醇吸收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二级降膜吸收、尾气吸收产生的含甲醇吸收水,产生量为3120t/a(9.37m3/d),主要含吸收的甲醇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部分含甲醇吸收水可回用于电化厂甲烷氯化物项目氢氯化工段进行回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包括硫酸处理装置工艺废气、储罐无组织废气。本项目废气采用二级降膜吸收+尾气吸收塔进行处理进行处理,甲醇、VOCs废气处理效率可达99.8%以上,硫酸雾处理效率可达99.5%以上,经处理达标后可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外排。本项目大小呼吸产生的硫酸雾量为0.4t/a,建设单位拟对生产厂房采用自然进风与机械抽风相结合,同时注意容器的密闭性等措施,减少储罐呼吸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泵类、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80~95分贝之间。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产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等。固废总产生量2.065t/a,其中包括危险废物0.4t/a,一般固废1.665t/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二级降膜吸收、尾气吸收产生的含甲醇吸收水,产生量为3120t/a(9.37m3/d),主要含吸收的甲醇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部分含甲醇吸收水可回用于电化厂甲烷氯化物项目氢氯化工段进行回用,不外排。
2、废气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通过加强车间排风、自然扩散稀释、注意容器的密闭性减少挥发量等措施来减少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通过管道引入“二级降膜吸收+尾气吸收塔”进行处理,然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技术先进,做工精良的低噪声设备;②大型振动类噪声设备分别设置减振基座;小型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罩、隔声墙,如各种风机、各类提升泵;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使其工作状况良好;④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加强绿化。经过以上的隔音降噪处理后,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可降低15~25dB(A),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等,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后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二级降膜吸收、尾气吸收产生的含甲醇吸收水,产生量为3120t/a(9.37m3/d),主要含吸收的甲醇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部分含甲醇吸收水可回用于电化厂甲烷氯化物项目氢氯化工段进行回用,不外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3-2018)表1分类判断,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B。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片区内,不涉及集中式地下水源保护区。项目废水无废水排放,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较低且易降解,且在厂区建设过程严格做好防渗措施,项目废水正常和事故排放均不会对其周边的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及管理措施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可见,由于建设方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可接受。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正常运行时,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低,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不会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的情况。在环保措施失效,出现事故排放情况下,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相对正常排放时浓度值有所增大,部分网格点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因此建设单位仍应严格按照要求正常生产,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并在发现事故排放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对大气环境及周围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80~95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弃物影响结论
经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后,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外排,对环境无不利影响。
五、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化工原料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或在http://www.eiafans.com/中自主下载查阅;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2023年1月11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