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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合成树脂新材料、
聚氨酯新材料及衍生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0吨合成树脂新材料、聚氨酯新材料及衍生品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恒泰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51-6928618
项目概况:广东恒泰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2614.90万元选址翁源县华彩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建设年产50000吨合成树脂新材料、聚氨酯新材料及衍生品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0159.4m2,总建筑面积为17855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综合楼、甲类厂房B和厂房C、丙类厂房A和厂房D、甲类仓库A和仓库C、乙类仓库B、丙类仓库A和仓库B、储罐区、循环水池、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废水处理站等。本项目劳动定员60人,年工作天数300天,生产班实行3班倒制,每班工作8小时。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创智城
联 系 人:韦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邮箱:407033922@qq.com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车间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由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要求后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然后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后暂存于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再均匀输送到集聚区污水厂处理。废水经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横石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排放包括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本项目聚氨酯制品、固化剂、稀释剂项目生产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二级干式过滤”装置除尘处理后进入“沸石浓缩转轮+两室催化燃烧装置(CO)”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排放;水性涂料项目生产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沸石浓缩转轮+两室催化燃烧装置(CO)”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硅油表面活性剂、胺催化剂、组合料和树脂产品生产有机废气直接进入“两室催化燃烧装置(CO)”焚烧处理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排放;硅油表面活性剂、胺催化剂、组合料和树脂产品含尘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3#、4#排气筒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外排,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反应釜、高位槽、砂磨机、分散缸、泵类、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75~90分贝之间。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包装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编号900-039-49)、滤渣及废滤网(危废类别HW13,危废编号265-103-13;危废类别HW12,危废编号264-011-12)、废活性炭(危废类别HW06,危废编号900-405-06)、其他产品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为辛酸亚锡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锡渣、废边角料、废滤芯及膜和生活垃圾。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总量(包括初期雨水)为19.97m3/d,合5991.23m3/a。根据《翁源恒通污水处理厂10000吨/日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集聚区污水管网主要为综合废水收集管。集聚区收集废水经“格栅+调节池+反应气浮沉淀+ABR池+一体化改良型氧化沟”工艺集中对污水进行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排入横石水。
2、废气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通过加强车间排风、自然扩散稀释、注意容器的密闭性减少挥发量等措施来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聚氨酯制品、固化剂、稀释剂项目生产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二级干式过滤”装置除尘处理后进入“沸石浓缩转轮+两室催化燃烧装置(CO)”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水性涂料项目生产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沸石浓缩转轮+两室催化燃烧装置(CO)”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硅油表面活性剂、胺催化剂、组合料和树脂产品生产有机废气直接进入“两室催化燃烧装置(CO)”焚烧处理后通过25m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硅油表面活性剂、胺催化剂、组合料和树脂产品含尘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3#、4#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技术先进,做工精良的低噪声设备;②大型振动类噪声设备分别设置减振基座;小型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罩、隔声墙,如各种风机、各类提升泵;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使其工作状况良好;④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加强绿化。经过以上的隔音降噪处理后,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可降低15~25dB(A),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网、废活性炭、其他产品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等属危险废物,拟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辛酸亚锡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锡渣、废边角料和废滤芯及膜属于一般固废,其中辛酸亚锡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锡渣、废边角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滤芯及膜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四、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化工原料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或在http://www.gdsk168.com/中自主下载查阅;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广东恒泰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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