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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盾(韶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先进材料精密金属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3-06-09

宏盾(韶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先进材料精密金属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4号)有关规定,宏盾(韶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先进材料精密金属化建设项目环评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宏盾(韶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先进材料精密金属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宏盾(韶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9-84980388

 箱:wangh@xa-hongdun.com

联系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香樟路8号3#厂房4层(华南装备园)

项目概况: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11月,是一家致力于提供高端制造产业产品部件电镀表面处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一站式服务和解决方案的企业,具有服务高端制造产业产品部件表面处理的能力。为适应新的市场形势,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韶关成立子公司宏盾(韶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拟以宏盾(韶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在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表面处理站3#厂房4层建设先进材料精密金属化建设项目,项目设计年表面处理陶瓷PCB4万平方米、管壳30万个/。其中电镀区域面积约900m2,内设1条全自动电镀铜生产线、1条全自动电金生产线、1条手动电金生产线、1条全自动沉镍钯金生产线,1条自动水平沉金后清洗生产线,1条自动磨板喷砂生产线、2条自动显影生产线、1条自动退膜蚀刻生产线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W1)、含铜废水(W2)、含镍废水(W3)、含氰废水(W4)、混排废水(W5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进入对应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的表2珠三角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相应指标限值的严者(其中氨氮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的表2珠三角标准)后排入配套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最终经装备园污水处理中心排污口排入梅花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表面处理站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进入华南装备园污水处理中心处理达标后外排进入梅花河。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包括:电镀铜生产线、磨板喷砂生产线酸洗、活化、镀铜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G1),特征污染物主要有HClH2SO4线路显影线退膜蚀刻线相关工序主要产生碱性废气(G2);此外,镀金线及化镍钯金线产生的含氰废气(G3),特征污染物为氰化氢和HClH2SO4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全自动电镀铜生产线镀铜、退挂等工序涉及酸性废气(G1进行收集后,合并进入1碱液喷淋净化塔净化处理后,经3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线路显影线退膜蚀刻线相关工序工艺条件为中等强度碱性,会有碱雾产生。根据项目设计方案,该部分碱性废气G2收集后,合并进入1酸液喷淋净化塔净化处理后,经3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自动电镀金手动电镀金、自动化镍钯金线镀金(含化金)等工序涉及的酸碱废气、含氰废气(G3-1G3-9进行收集后,合并进入1一级次氯酸钠/碱喷淋+一级水洗净化塔净化处理后,经3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3)。电镀生产线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见GB 21900-2008中表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电镀线各类电机、风机、泵类等,排放特征是点源、连续噪声源强在70100dBA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种类较多,本项目拟对各类固废实行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其中废显影液S1、除油废液S3、酸洗废液/预浸废液/活化废液/后浸废液S4、微蚀废液S5、膨松废液S6、退膜废液S7、蚀刻废液S8位于各生产线相应槽池中,定期外排进入废水处理系统;镀铜废液S2、含镍废液S9、镀金废液化金废液S10、化钯废液S11、退挂废液S12也是位于各生产线相应槽池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镀铜槽渣S13、镀镍槽渣S14、镀金槽渣S15、废滤芯S20、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S21、化验室废物S23、废线路板S24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表面处理站内,在表面处理站配套废水处理站集污范围内,表面处理站配套废水处理站设计有足够的处理能力(总设计处理规模3000m3/d,首期处理规模1500m3/d),且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本项目生产废水可达到相应的处理排放标准,表面处理站配套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对本项目废水具有较好的适应性本项目废水排至表面处理站配套废水处理站处理时,不会对正常运行带来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不会对表面处理站配套废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其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纳污水体水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在非正常状况下,废水处理站对地下水主要影响的污染物为镍。事故发生1天后会使含镍废水调节池下游20m、侧向10m内出现超标,前处理CODMnNH3-N增值很小,不会造成区域超标综上所述,非正常状况下超标范围可能会超出废水处理站场界,因此废水处理站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维持地下水水质现状水平。

本项目租用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表面处理站厂房3#的四楼建设陶瓷PCB和管壳生产线,所有生产设备均位于四楼的车间内,不与地面土壤接触,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因此本项目地下水污染环境风险极低。尽管如此,本项目生产车间将按要求落实车间防腐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进行三布五涂防腐(即:把短切纤维毡无捻粗纱或原丝切割成 50~70 毫米长度,均匀铺放三层后,再采用五层粘结剂,粘合成不同厚度的平面增强材料),生产过程中加强槽池、管线的定期检查,减少车间跑冒滴漏,从源头杜绝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并加强管理、定期检测防渗设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结合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时预测因子氯化氢、硫酸、氰化氢、PM10PM2.5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PM10PM2.5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叠加现状背景值及已批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后各预测因子在网格点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处短期预测值占标率均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评价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正常排放时,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根据预测计算结果,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贡献值均无超标现象,不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表面处理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粤环审〔202069号),表面处理站工业厂房设置不低于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设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调查,本项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电镀项目,其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较多。本项目拟对各类固废实行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其中废显影液S1、除油废液S3、酸洗废液/预浸废液/活化废液/后浸废液S4、微蚀废液S5、膨松废液S6、退膜废液S7、蚀刻废液S8位于各生产线相应槽池中,定期外排进入废水处理系统,不需设置暂存设施。对于需委外处置的镀铜废液S2、含镍废液S9、镀金废液化金废液S10、化钯废液S11、退挂废液S12也是位于各生产线相应槽池中,需要委外处置时,直接由有资质的单位从相应槽池中抽走,不需设置暂存设施。镀铜槽渣S13、镀镍槽渣S14、镀金槽渣S15、废滤芯S20、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S21、化验室废物S23、废线路板S24在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本项目设计危废暂存间面积15m2根据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厂区内贮存设施分区设置情况,本项目危险废物所需储存空间约为12m2<15m2,因此,本项目危废仓储存能力能够满足要求。可见,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进行了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处置,不会导致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前处理废水、含重金属废水以及化学药剂,因此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其对土壤的影响途径主要表现在运营期废水的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方式进入土壤,造成场地及周边一定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的下降。本项目位于表面处理站厂房3#的四楼,所有生产设备均位于四楼的车间内,不与地面土壤接触,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一般也不涉及明显大气沉降,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因此可以说本项目土壤环境污染可能性很小,正常状况下,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已建成标准厂房实施厂区工业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等,因此总体来讲,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为减轻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生产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8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硫酸、盐酸、氰化亚金钾、氯化镍、氢氧化钠、过硫酸钠等危险化学品、电铜槽液、电镀镍槽液、化镍槽液和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液、废气、固体废物等,项目主要事故风险是化学品仓库及生产线风险物泄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盐酸泄漏不会出现氯化氢大气毒性终点浓度。项目所在厂房已根据消防和安全、环保要求落实了各项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本项目实施后应及时制定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演练。

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对策建议。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http://www.gdsk168.com/),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http://www.gdsk168.com/),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宏盾(韶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69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1:宏盾(韶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先进材料精密金属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6.9.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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