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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鸡公山水力发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3-0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韶关市曲江区鸡公山水力发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韶关市曲江区鸡公山水力发电站

建设地点:曲江区枫湾镇小笋村委鸡公山

项目概况:韶关市曲江区鸡公山水力发电站位于曲江区枫湾镇小笋村委鸡公山(电站厂房地理位置为东经113.853908°,北纬24.754934°),其开发方式为引水式,属民营电站,主要功能为发电。鸡公山水电站装机容量为2320kW,设计水头为100.00m发电流量为2.8m3/s,厂房内装设2台型号为HLA550-WJ-60的水轮机1型号为XJ02-W-50/1×12.5的水轮机;2台型号为SFW1000-6/1180的发电机1型号为SFW320-6/850的发电机2台型号为S11-1250/10.5主变压器1台型号为S11-400/10.5主变压器。鸡公山水电站为高水头无调节水电站,挡水坡正常高水位为267.50m,前池正常水位为264.60m,厂房正常尾水位为157.50m,厂房最低尾水位为157.10m

鸡公山电站建成运行多年,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整改类小水电环评手续完善工作指引》,对于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回顾

废水:电站厂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厂区绿化,由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附近水体的各项监测指标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水质标准要求,水质现状良好;可见,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排放的水污染物对地表水质量影响程度较小,在环境可接受范围。

废气:水电站工程属于非污染建设项目,主要是来自员工日常用餐,生活区厨房产生的油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鸡公山电站厂房为地面厂房,设施均位于设备间内,噪声强度介于65~103dB(A),采取措施后可降低至45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范围,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声环境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周边居民点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可见,企业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的,不会造成厂界噪声超标。

固体废弃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区和枢纽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挡水陂漂浮物,在生活区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挡水陂漂浮物定期由建设单位进行打捞。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矿物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各种固体废弃物处理途径合理,根据调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未对厂区及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企业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生态影响分析:鸡公山水电站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体现在工程永久性占地、工程施工等改变原有植被状况等,使评价区范围内的局部区域生产力有所降低。因鸡公山水电站为引水径流式电站,挡水陂高仅7m,没有水量调节能力,对周边陆生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经过长时间的自然恢复,挡水陂周边形成了新的优势植被类型。电站建设初期对植被的影响已经消失。

鸡公山电站的建成运行,对水生生物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调查结果显示调查水域物种多样性一般,样点间间浮游植物密度差异不大,从密度组成来看,调查水域浮游植物以硅藻门为主,该水电站工程的建成运行对水生态浮游植物的影响较小;此次调查底栖动物物种密度与生物量较为丰富,种类相对较少,该水电站工程的建成运行对底栖动物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根据现状调查结果,该水电站工程影响河段目前分布着5种鱼类,鱼类资源较为贫乏。由此可见,电站工程的建成运行,对鱼类资源已经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韶关市曲江区鸡公山水力发电站(普通合伙)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韶关市曲江区鸡公山水力发电站(普通合伙)鸡公山水电站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减免措施,确实降低了工程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本次通过对实际的环境影响及措施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对危废暂存,生活污水处理及环境监控等提出了相应补充措施,在完善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后,保证各项环保措施正常投运的情况下,电站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韶关市曲江区鸡公山水力发电站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3927886066

地址:曲江区枫湾镇小笋村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751-8700090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http://www.gdsk168.com/),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韶关市曲江区鸡公山水力发电站

2023530

鸡公山电站项目公参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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