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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融湾平台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9273.99万元人民币,选址翁源县华彩新材料产业园(创新原料药科技产业园),建设翁源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融湾平台污水处理厂)。项目内容主要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创新原料药科技产业园和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及周边现有企业与新增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废水总产生量为3969m3/d,中水回用率为25%,废水总排放量为2977m3/d。为确保及时处理峰值水量,参考园区总体规模的同时,结合已投入使用片区发展应适当留有余量,本项目处理规模按规划建成后废水总产生量的120%规模来进行设计,则本项目的处理规模为4900m3/d,排水量根据规划总排放量为2977m3/d。项目污水处理厂经“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沉淀池+A/A/O生化池+二沉池+臭氧接触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横石水。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为1.63公顷,新建污水主干管4302米,管径为DN300~DN500。项目劳动定员16人,管理与部分后勤管理实行3班24小时工作制,其它部门实行白班制工作,全年工作365天。
项目地址: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华彩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水主要为纳污范围及污水处理厂自身产生的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各药剂配药和化验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等,各废水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横石水。本项目的建成完善了区域废水的收集管网,提高废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有利于降低区域水质降低环境风险,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污水处理系统恶臭,建设单位拟将含有组合生物填料的培养箱安装于污水处理厂生物池内,使得污水厂各构筑物恶臭物质在水中得到去除,实现污水厂恶臭的全过程控制,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75~90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污泥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标准在厂区内进行临时贮存;废药品包装/栅渣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进水污染事故和危险化学品泄漏。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针对废水事故排放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应设足够容量的应急处理设施,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的污水。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各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经“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沉淀池+A/A/O生化池+二沉池+臭氧接触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常规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之间的严者,其中粪大肠菌群参考《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之间严者后排入横石水;特征污染物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1限值、《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中表2限值、《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限值、《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限值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限值之间的的严者后排入横石水。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将产生臭味的水池均进行封闭,通过集气管道将臭体引入生物除臭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本项目除臭系统总设计风量为15000m3/h,恶臭污染物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达标外排,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对高噪声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通过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综合处理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污泥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标准在厂区内进行临时贮存;废药品包装/栅渣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综合结论
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翁源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融湾平台污水处理厂)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总量控制来源具有合法性;项目设有应急处理设施,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翁源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融湾平台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1-6928836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6号办公房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
翁源产业园区产城融合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融湾平台污水处理厂)——征求意见稿.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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