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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XC0205-18A号地块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24°46'43.33"N,1113°33'33.73"E,地块总面积为131684.55 m2,现状用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乔木林地、竹林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该地块于2023年收归于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公安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韶关市水务局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韶关市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指南的通知》(韶环[2021]26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储)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韶关市XC0205-18A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以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有可能的污染源,为地块环境管理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整理分析得知该地块主要历史沿革。2023年7月之前,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为西联镇芙蓉村的集体用地;2023年7月之后,土地使用权收回给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作为国有土地。
2023年7月之前,作为芙蓉村的集体用地,地块主要为林地、山地、农田等;2023年8月至9月,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开展了地块的清表工作,包括竹林、树木、草地铲除及表土开挖等工作;2023年10月至今,地块闲置。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矿活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外来覆土、固体废物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通过对地块周边污染源分析,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山地、农田和居民小区,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通过现场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良好,重金属含量较低,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因此,本地块历史上未从事过《韶关市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重大污染源。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适用于二类居住用地(R2)。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韶关市XC0205-18A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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