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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麦可公司年产3.6万吨树脂涂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南雄市麦可公司年产3.6万吨树脂涂料项目环评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雄市麦可公司年产3.6万吨树脂涂料项目

建设单位:南雄市麦可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02212401

建设地点:韶关市南雄市韶关南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一期

项目概况:南雄市麦可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10000万元,建设南雄市麦可公司年产3.6万吨树脂涂料项目。项目地面积为7272.26m2建筑面积13837.03 m2。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甲类生产车间、甲类仓库、丙类仓库、罐区、消防水池、事故水池、污水池、公用工程房及废气治理措施等。设备有反应釜,搅拌釜,搅拌机,研磨机,分装封尾机等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24小时,厂区不提供食宿。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3

联系人:阳工          电话:0751-8700090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外排水、实验室实验仪器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部分用于园区道路洒水及绿化用水,部分排入浈江。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TVOC、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二甲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甲基丙烯酸甲酯、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多发生于各车间内部,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泵类、反应釜等,噪声源强在80~90dB(A)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制纯水产生的废弃反渗透膜和废预处理滤膜、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危废)、废滤网和过滤残渣、废催化剂、酯化废液、废布袋及其内容物、实验废液和实验用品废弃物、废水处理污泥。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甲类车间、丙类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

6、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罐区、废水收集池等发生泄漏后,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二甲苯、苯乙烯等。

7、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外排水、实验室实验仪器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外排水、车间清洗废水和实验清洗废水通过园区专门的生产废水收集管汇集到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甲类车间、丙类车间产品生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集中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旋转式分子筛吸附-脱附-蓄热燃烧(RTO+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DA001排气筒排放。实验室试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经操作平台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综合楼顶楼的25mDA002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

5、土壤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干湿沉降;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落实对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http://www.gdsk168.com/),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http://www.gdsk168.com/),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南雄市麦可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0109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南雄市麦可公司年产3.6万吨树脂涂料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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