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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0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广东盛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两万吨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两万吨碳酸锂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盛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51-6977212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产业转移工业园XZC-1办公楼3303室,厂址中心经纬度:东经113°53′29.122″,北纬24°59′4.698″

项目概况:广东盛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亿元,在现有项目西北侧预留空地进行年产两万吨碳酸锂扩建项目建设。扩建项目占地114682.89 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烘干焙烧生产区、浸出车间、原料车间、废渣仓库、配电房、机修房以及研发楼、倒班楼、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建构筑物,布置锂云母、锂辉石两条烘干焙烧生产线和一条卤水生产线,主要设备有回转焙烧窑、冷却窑、酸化窑、烘干设备、反应釜、离心机和MVR蒸发器等,实现年产20000 t电池级碳酸锂。本扩建项目劳动定员500人,全年工作330天,采用一天三班工作制,每班八小时,设住宿。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3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酸化废气治理碱喷淋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焙烧烟气碱喷淋废水采用生物制剂脱铊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烘干焙烧废气碱喷淋系统;萃取及酸化废气治理碱喷淋废水进入MVR蒸发结晶处理后和车间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除铊处理后)一起回用于浸出工序;蒸发冷凝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蒸发冷凝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浈江;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浈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扩建目的废气主要有主要分为锂云母烘干及焙烧废气锂辉石烘干及焙烧废气、萃取废气、酸化废气、碳酸锂烘干包装粉尘废气以及萃取过程、MVR蒸发车间酸化过程、锂云母配料工序和硫酸储罐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氮氧化物、颗粒物、铊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氨VOCs经过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环境影响

扩建目主要噪声主要来自回转窑、 酸化窑、 离心机、进料斗、输送机、反应釜、泵等噪声源强75~95dB(A)。经过处理后对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扩建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包装废物、水浸渣(需进行危废鉴别,在鉴别结果出来之前按照危废管理)、除铁渣、除铝渣、石灰渣、纯水制备反渗透膜及废石英砂、活性炭危险废物包括废布袋、喷淋沉渣、废水除铊污泥、危险包装废物、SCR产生的废催化剂、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机油。经过处置后在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5、土壤环境影响

扩建目建成运营后,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烘干焙烧车间浸出车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6、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扩建目烘干焙烧废气处理系统碱喷淋循环水池发生泄漏后,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铊、砷、汞、氟化物等。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7、环境风险

扩建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经过预测环境风险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酸化废气治理碱喷淋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焙烧烟气碱喷淋废水采用生物制剂脱铊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烘干焙烧废气碱喷淋系统;萃取及酸化废气治理碱喷淋废水进入MVR蒸发结晶处理后和车间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除铊处理后)一起回用于浸出工序;蒸发冷凝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蒸发冷凝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浈江;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浈江根据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省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韶环审[2016]36号),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

2废气治理措施

锂云母、锂辉石等原料烘干焙烧产的废气经“多管除尘+SCR+布袋除尘+两级碱喷淋”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分别两条高32m的排气筒排放;萃取废气经“碱喷淋塔+烟气干燥+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酸化废气经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15m排气筒排放;碳酸锂烘干包装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

5、土壤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干湿沉降;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扩建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扩建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落实对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http://www.gdsk168.com/),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广东盛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十六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盛祥年产两万吨碳酸锂项目(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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