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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泉联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性能合成树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韶科环保 日期:2024-02-2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汇泉联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性能合成树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汇泉联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13928773398  

占地面积:26931.574m2,合约40.4亩。总建筑面积21481m2   建设地点: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华彩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环保投资30万元

项目概况:广东汇泉联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委托编制了《广东汇泉联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39500吨树脂、3500吨涂料和1000吨稀释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韶关市环境保护局以韶环审[2016]21号文同意该项目的批复建设;项目建成后,由于市场行情的改变,对比已批复的项目,产品种类及规模均发生了重大变更,同时废气、废液处理措施发生了重大变更。因此,2019年建设单位重新编制了《广东汇泉联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39500吨树脂和10000吨(甲基)丙烯酸酯特种单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1210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以韶环审[2019]156号文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于2020723日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02293040617342001P),其一期工程(年产30000吨树脂和3000吨(甲基)丙烯酸酯特种单体)于202118日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把握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广东汇泉联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投资3000万建设年产6万吨高性能合成树脂扩建项目。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树脂清洗废水排放量为36m3/a,合0.12m3/d废水进入厂区污水收集池后,通过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放量3.42m3/d,合1026m3/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合计废水总量为3.54m3/d,合1062m3/a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为3000 m3/d,采用格栅+调节池+反应气浮沉淀+ABR+一体化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排放包括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焚烧炉烟气、罐区大、小呼吸排放的有机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包括粉尘及有机废气,产品生产过程在密闭反应釜生产,有机废气经过抽风机收集后,约95%有机废气经管道进入焚烧炉系统焚烧处理,剩余5%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后经管道进入焚烧炉系统焚烧处理为减少储罐呼吸气体的产生及排放,建设单位拟对所有储罐均设置冷冻回流装置,处理后废气统一收集至焚烧炉进行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反应釜、兑稀釜、泵类、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7085分贝之间。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网、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水喷淋污泥等,一般固废为废滤芯及膜、生活垃圾。项目固废总产生量112.053t/a,其中包括危险废物102.053t/a,一般固废10t/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总量为3.54m3/d,合1062m3/a,其中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翁源恒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为3000 m3/d,采用格栅+调节池+反应气浮沉淀+ABR+一体化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中水回用率为25%,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严者外排至横石水

2、废气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通过加强车间排风、自然扩散稀释、注意容器的密闭性减少挥发量等措施来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包括各生产车间产生的的粉尘及有机废气由于项目产品生产过程在密闭设备釜内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通过管道引入相应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投料及下料工序逸出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相应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技术先进,做工精良的低噪声设备;②大型振动类噪声设备分别设置减振基座;小型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罩、隔声墙,如各种风机、各类提升泵;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使其工作状况良好;④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加强绿化。经过以上的隔音降噪处理后,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可降低1525dB(A)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网、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水喷淋污泥等,一般固废为废滤芯及膜、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废滤芯及膜属于一般固废,可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水环境影响结论

由集聚区规划环评的预测结果可见,本基地污水排放引起的污染物浓度增量,在叠加现状值后,不会超过Ⅲ类地表水质标准限值要求,满足水环境质量要求,说明基地排污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废水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按三级B评价,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其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华彩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不涉及集中式地下水源保护区。项目废水排放量小,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较低且易降解,且在厂区建设过程严格做好防渗措施,项目废水正常和事故排放均不会对其周边的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及管理措施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可见,由于建设方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可接受。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正常运行时,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低,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不会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的情况。在环保措施失效,出现事故排放情况下,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相对正常排放时浓度值有所增大,部分网格点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因此建设单位仍应严格按照要求正常生产,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并在发现事故排放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对大气环境及周围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7085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弃物影响结论

经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后,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外排,对环境无不利影响。

五、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化工原料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或在www.gdsk168.com中自主下载查阅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广东汇泉联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024229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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