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0751-8700090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广东翁源华彩化工园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03-11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广东翁源华彩化工园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单位: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概况2009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珠三角产业集群向内地转移,从而促进山区发展的精神,按照翁源县政府“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基地经济,走区域集中和产业集聚道路“的规划,在翁源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翁源县汇创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翁源县政府合作创办“广东翁源汇创化工涂料基地”。韶关市环境保护局以韶环审[2009]156号文批复了《广东翁源汇创化工涂料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2年,由于广东翁源汇创化工涂料基地投资方的撤出,广东鸿昌盛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广东翁源汇创化工涂料基地”规划的基础上调整开发成“广东(翁源)华彩化工涂料城”,该规划调整环评报告书《广东(翁源)华彩化工涂料城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7月韶关市环保局以《翁源县华彩化工涂料城环境保护现场会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根据韶关市环境技术中心的审核意见,同意涂料城规划调整方案、有关环保要求仍按照韶关市环保局《关于广东翁源汇创化工涂料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韶环审[2009]156号文)执行”。

2021年,由于华彩一期范围已基本开发完毕,如不尽快启动二期用地的开发建设,开发区后续引进项目将面临无地可用的境地,为此,园区依托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启动了华彩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主导产业为新材料产业、生物制药产业。《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华彩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16月通过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号:韶环审[2021]32号)。

2023年,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一华彩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正式更名为广东翁源华彩化工园区。根据《翁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翁源县将“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和工业园区整治提升,加强工业用地绩效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管控,建立低效建设用地退出和腾挪机制,引导建设用地资源向抓重点平台集中布局”。广东翁源华彩化工园区是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工业园区,是广东省、韶关市及翁源县石油化工及精细化工制造业规模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化工园区是化工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安全统一监管、环境集中治理、上下游协同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化工行业的主要发展阵地。现有广东翁源华彩化工园区发展存在如下问题:规划滞后且边界不清晰、备用未开发土地资源稀少、土地碎片化利用较为突出、化工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化工企业规模偏小、化工园区布局需要优化、化工产业集聚、安全发展需要有效引导等。

为此,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拟实施广东翁源华彩化工园区规划调整,调整前总规划面积为476.16公顷,其中一期范围(南片区)总面积209.65公顷;二期范围(北片区)北至新益村,南至制造开发区,东至麻坝仔,西距横石河约500米,总面积约266.51公顷。规划调整后总面积为358.24公顷,其中一期范围(南片区)总面积171.81公顷;二期范围(北片区)总面积约186.37公顷。规划近期2024年至2030年,远期2031年至2035年。规划以绿色涂料及助剂、生物医药和电子化学品等三大主导化工产业板块。开展广东翁源华彩化工园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规划决策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如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生物资源、景观资源等)和环境要素(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肖工

电话:18879738373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规划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回顾性分析-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规划分析、回顾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四、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3

联系人:

电话:0751-870009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本规划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与委托单位联系。委托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在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十一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

粤ICP备18151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