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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晟天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吨止水钢板和8万吨热浸锌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05-3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概况:

为把握市场机遇,整合韶关市的钢铁产业优势,广东中晟天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560.2万元人民币,选址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韶关市曲江经济开发区SG-QJ-09-03-23号地块,新建年加工6万吨止水钢板和8万吨热浸锌金属制品项目,大力引进国内外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设施完善的现代化车间,通过先进的热浸锌钢格栅加工技术和装备,促进热浸锌钢格栅工业在新时期继续快速健康发展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579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756.2平方米,新建生产厂房、成品库、原料仓库、办公楼等主体建筑,购置水钢板机、U字止水钢板机、分条机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6万吨止水钢板和8万吨热浸锌金属制品。项目劳动定员150实行2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330天。厂区中设员工食堂和宿舍。

项目地址韶关市曲江经济开发区SG-QJ-09-03-23号地块

项目性质:新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内容简单,产生的主要污染是环境空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声环境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生态环境污染。随着工程的竣工,工程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会逐渐减弱或消失。施工人员拟聘请当地建筑施工队人员,不设施工营地。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自建污废水处理车间经调节pH+曝气+絮凝沉淀工艺集中处理后达到建设单位实际生产所需的水洗回用水水质要求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厂区排口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严者排放北江。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其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纳污水体水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

结合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时预测因子PM10PM2.5、氯化氢、二氧化氮、氨、二氧化硫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叠加现状背景值及已批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后各预测因子在网格点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处短期贡献值占标率均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评价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正常排放时,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根据预测计算结果,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贡献值均无超标现象,不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60~90dBA)。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噪声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拟对各类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其中,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标准在厂房危废暂存间统一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并交专业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可见,本项目各固体废弃物均进行了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处置,并做好暂存和转移措施,防治二次污染,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

根据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盐酸、双氧水及氨水等危险化学品,潜在的环境风险分别有:酸洗槽液的泄漏、废气事故排放、废水处理系统发生废水泄漏。危险单元包括生产区、危废区、废水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等。

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综合上述分析可知,在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不断完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与园区和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及环评中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各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pH+曝气+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回用水满足建设单位实际生产所需的水洗回用水水质要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的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达标排入北江。综上,本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调节pH+曝气+絮凝沉淀工艺处理,技术可行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酸洗废气(G1)、助镀废气(G2)、镀锌废气(G3)、助镀液再生废气(G4)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G5)。其中酸洗废气(G1)及助镀废气(G2)设置整室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酸雾吸收塔使用碱液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15 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镀锌废气(G3)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助镀液再生废气(G4)作为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G5)通过15 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技术可行。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线各类机械设备、风机、泵类等机械设备噪音,其噪声声级在6090dB(A)之间。噪声防治对策应该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企业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对于风机拟设进出口装消声器,设置局部隔声屏障等消声降噪措施。对于水泵,采用基础减振、加隔声罩的措施降低噪声源。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对各类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标准在厂房内进行临时贮存其中废包装铁桶倒残废液和清洗废液采用密闭桶装,其他危险废物用吨袋或吨桶收集,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商标纸分类收集并交专业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可见,本项目各固体废弃物均进行了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处置,并做好暂存和转移措施,防治二次污染,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综合结论

广东中晟天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吨止水钢板和8万吨热浸锌金属制品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方案,经预测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在园区总量控制指标内;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在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人:先生       联系电话:139 2721 6345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36号办公房

  人: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建设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建设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5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二次公示稿.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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