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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鹏瑞环保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06-2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概况:全厂现有项目危险废物处理规模38.855万吨/年、一般固废处理规模2万吨/年、收集暂存和转运危险废物3.7万吨/年,铜精炼29988.62/年,二氧化锡精炼4405/年。公司现持有2张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总经营规模28.5万吨/年。

鹏瑞公司根据自身的优势,拟利用已批复的东厂区进行技改扩建,主要内容如下:

1)废旧三元动力锂电池综合利用技改扩建子项目:在原有技改扩建环评已审批的废旧三元动力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基础上,进行工艺优化,新增外购三元正极片与拆解黑粉作为原料,废旧三元动力锂电池与三元正极片经拆解破碎后与外购的黑粉经浆化净出后使用多种不同类型的萃取剂分离其中的有价金属,其中镍、钴、锰等以硫酸盐形式外售,锂盐经碳酸钠转化为碳酸锂后外售。

2)湿法回收子项目:拟新增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54-17336-055-17含镍污泥)与外购的高含镍钴料进入湿法系统处理工艺,生产电池级硫酸锰、硫酸钴、硫酸镍和镍板;新增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62-17336-063- 17含铜污泥)进入湿法系统处理工艺,生产电积铜。

3)铜火法冶炼粉尘及含锌烟尘处理子项目:在原已批复的铜火法冶炼粉尘及含锌烟尘处理项目基础上,新增危废种类铜再生过程中湿法除尘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321-027-48”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处理量不变,处理工艺不变。

新增工作人员300人,全年工作300天,采用一天班工作制,每班八小时,厂区提供食宿

项目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官渡经济开发区       

项目性质:技改扩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表明,正常排放时,所有废水都通过处理达标后才排入纳污水体,滃江各关注断面均能满足III类水质要求,安全余量满足导则要求,项目建成后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但枯水期事故排放时则会导致下游部分河段出现超标,因此企业必须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正常运行,依托现有事故池,杜绝事故排放的情况,尤其在枯水期时更应加强防范。

2)大气环境影响

结合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时根预测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30%;各网格点及敏感点均能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限值要求,未有超标区域,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在接受范围内。

在废气处理设施失效,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小时浓度贡献值大大增加,非甲烷总烃、硫酸和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都存在超标情况,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加强管理,做好生产设备在启动、停车、检修、操作培训工作,尽最大限度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地减少非正常工况的大气环境的影响。

经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综合考虑卫生防护距离、环境风险的计算结果,以及广东省内同类企业的设置情况等,确定本项目西厂区保持现有环境防护距离不变,即自生产区边界外起,设置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东厂区保持现有环境防护距离,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为废矿物油装置区和储罐区、电解车间、净液车间边界外50m,贵金属阳极泥及槽渣综合利用车间、废树脂粉综合利用车间边界外100m的包络线范围。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满足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

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及其内容物(S5)、浸出渣(S7)、除油废活性炭(S11)、压滤渣(S13)、含铜污泥浸出渣(S14)、铜渣(S16)、废机油(S18)、废手套和抹布(S19由企业自行综合利用,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地下水影响

在项目发生预测所设定的污染泄漏事故,废水泄漏对地下水CODMn、氨氮环境影响较大。建议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加强对废水池、储罐和防渗面的维护保养,避免地面防渗层出现破损,避免废水池出现渗漏情况发生,杜绝在物料及产品储存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现象的产生。若万一突发泄漏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参照预测结果,分析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预防和防止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断事件灾害链,最大限度地保护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

6)土壤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可能对土壤产生环境影响的主要途径为生产车间、污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的下渗。本项目对生产车间、污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构筑物设计严格的防渗、防腐措施,并对污水收集管道等设施进行防渗处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建设,正常情况,污水等不会接触土壤,对土壤污染的影响很小。

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括硫酸、液碱、20%双氧水、磺化煤油危险废物(包括原料和二次产生)、天然气等,其中天然气由第三方天然气管道直接接入使用,自身不设有天然气存储设施。本项目主要危险单位包括硫酸罐区、危险废物仓库等暂存单元、MVR处理单元、废气处理单元

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环境风险评价。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各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拆解车间废气治理碱喷淋废水湿法回收车间废气治理碱喷淋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拆解车间废气治理碱喷淋废水经经化学沉淀除氟后回用于拆解车间湿法破碎工序;湿法回收车间废气治理碱喷淋废水入MVR蒸发结晶后冷凝水回用于拆解车间湿法破碎工序;车间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拆解车间湿法破碎工序。生活污水经东厂区综合废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江。

2)废气治理措施

废旧锂电池在拆解、焙烧和烟气治理时会产生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TVOCNMHC)、氟化物、二噁英类、SO2NOX。对于此工序废气,建设单位拟采取二燃室+急冷+旋风除尘+布袋收尘+两级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指标达相应标准后经25m10#排气筒排放。

湿法回收车间浸出和硫酸稀配工序产生硫酸雾,采用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编号16#)集中排放。

湿法回收车间萃取以及反萃产生的TVOC由废气管道收集后经废气处理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编号17#)集中排放。

湿法回收车间各类晶体干燥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编号18#)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对高噪声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通过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综合处理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及其内容物(S5)、浸出渣(S7)、除油废活性炭(S11)、压滤渣(S13)、含铜污泥浸出渣(S14)、铜渣(S16)、废机油(S18)、废手套和抹布(S19由企业自行综合利用,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综合结论

广东鹏瑞环保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总量控制来源具有合法性;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广东鹏瑞环保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鹏瑞环保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址:翁源县官渡镇官渡经济开发区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1-2881288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

  人:韦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邮箱:407033922 @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东鹏瑞环保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625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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