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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乳源瑶族自治县明耀农牧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选址于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云门村委茶山建设乳源瑶族自治县明耀农牧有限公司2500头母猪自繁自养建设项目(改扩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明耀农牧有限公司2500头母猪自繁自养建设项目(改扩建)
建设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明耀农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云门村委茶山
工程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现有工程年存栏4000头母猪、6000头育肥猪改扩建项目于2021年1月5日获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乳环审[2021]1号),并于2024年10月将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提交至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备案。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的7%。项目扩建工程占地约27400m2,新建4栋单层育肥舍,猪舍总建筑面积约14896m2,年存栏肉猪12768头,配套经济林约800亩。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场区养殖规模为年存栏母猪2500头、肉猪20000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水: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包括猪只未饮水、尿液、猪具清洗废水、猪舍冲洗废水、无害化车间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正常运营情况下厂区产生的废水经“集污池+固液分离+叠螺机+ UASB厌氧池+A/O工艺+物化反应沉淀池+消毒”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林地浇灌。
废气:猪场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猪舍、污水处理站、有机肥车间及无害化车间等产生的恶臭。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猪叫声及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猪只排泄物以及员工的办公生活垃圾等。此外,猪只检疫、生病时使用医疗设备会产生少量的医疗垃圾。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存在柴油罐泄漏引起爆炸火灾以及高致病性猪疫情感染等风险,采取措施后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各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搞好组织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正常运营情况下厂区产生的废水经“集污池+固液分离+叠螺机+ UASB厌氧池+A/O工艺+物化反应沉淀池+消毒”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林地浇灌。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00m3/d,处理能力可完全接纳处理改扩建项目新增废水(71m3/d),不会对污水处理站造成冲击。厂区建设事故应急池1个,容积150m3,即使遇上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者暴雨极端天气,也能对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种污水进行暂存,不会事故排放到附近水体。
(2)废气治理措施
在猪舍抽风出口处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有机肥车间和无害化车间喷洒除臭剂;厨房油烟由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楼顶天面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在场区设置隔音墙同时在场区周围种植树木绿化带,有机肥车间机械噪声都在隔声房内,并采取减震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猪只排泄物及吸附物经过生物好氧发酵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病死猪按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采取高温法进行安全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应设置专用存储容器,并存放于隔离间,收集到一定数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乳源瑶族自治县明耀农牧有限公司2500头母猪自繁自养建设项目(改扩建)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乳源瑶族自治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禁养区内,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期间其产生的“三废”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妥善处置要求;因此,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始兴县司前镇李美清动物饲养园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明耀农牧有限公司
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云门村委茶山
电话:13580116899
联系人:张勇军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91-8700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环评爱好者网站(http://www.eiafans.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乳源瑶族自治县明耀农牧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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