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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东森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型高分子合成材料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韶关东森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型高分子合成材料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韶关东森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42583662
占地面积:53554.89m2,合约80.3亩。总建筑面积28099.83m2。 建设地点:广东翁源华彩化工园区韶关东森现有厂区内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
项目概况:韶关东森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选址于广东(翁源)华彩化工涂料城内投资建设《年产36600吨新型高分子合成材料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7月取得原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韶环审[2018]60号),项目一期工程(年产10000吨/年新型表面装饰材料项目)已经投产并通过了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于市场的原因,2023年建设单位对二期项目的部分产品方案及布局进行调整,并扩建89000t/a新型高分子合成材料,该项目(新型高分子合成材料改扩建项目)于2023年5月取得原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韶环审[2023]37号),其新型高分子合成材料改扩建项目(一期)已经投产并通过了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建设单位拟对1#甲类厂房的产品及产能进行调整,将已批复的年产8.9万吨新型高分子合成材料调整为年产6万吨新型高分子合成材料,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我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厂区总占地面积53554.89m2(约80.3亩),本项目涉及的1#厂房占地面积为2384.33m2,项目用电来自市政供电电网,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均采用市政直供水,项目劳动定员40人,全年工作300天,采用一天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56m3/d,合1368m3/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为3000 m3/d,采用“格栅+调节池+反应气浮沉淀+ABR池+一体化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排放包括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焚烧炉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包括有机废气,1#厂房合成树脂车间A区产品生产过程在密闭反应釜生产,有机废气经过抽风机收集后,约95%有机废气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剩余5%为无组织排放;1#厂房合成树脂车间B区产品生产过程在密闭反应釜生产,有机废气经过抽风机收集后,约95%有机废气经管道进入焚烧炉系统焚烧处理,剩余5%为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反应釜、分散机、泵类、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70~85分贝之间。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网、蒸馏残渣、精馏残渣、水洗废液、反应废液、废溶剂、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等,一般固废为废滤芯及膜、生活垃圾。本项目固废总产生量839.112t/a,其中包括危险废物826.112t/a,一般固废13t/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4.56m3/d,合1368m3/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翁源恒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为3000 m3/d,采用“格栅+调节池+反应气浮沉淀+ABR池+一体化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中水回用率为25%,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严者后外排至横石水。
2、废气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通过加强车间排风、自然扩散稀释、注意容器的密闭性减少挥发量等措施来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包括有机废气,1#厂房合成树脂车间A区产品生产过程在密闭反应釜生产,有机废气经过抽风机收集后,约95%有机废气经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剩余5%为无组织排放;1#厂房合成树脂车间B区产品生产过程在密闭反应釜生产,有机废气经过抽风机收集后,约95%有机废气经管道进入焚烧炉系统焚烧处理,剩余5%为无组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技术先进,做工精良的低噪声设备;②大型振动类噪声设备分别设置减振基座;小型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罩、隔声墙,如各种风机、各类提升泵;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使其工作状况良好;④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加强绿化。经过以上的隔音降噪处理后,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可降低15~25dB(A),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网、蒸馏残渣、精馏残渣、水洗废液、反应废液、废溶剂、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等,一般固废为废滤芯及膜、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后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废滤芯及膜属于一般固废,可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水环境影响结论
由园区规划环评的预测结果可见,本园区污水排放引起的污染物浓度增量,在叠加现状值后,不会超过Ⅲ类地表水质标准限值要求,满足水环境质量要求,说明基地排污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按三级B评价,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其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翁源华彩化工园区内,不涉及集中式地下水源保护区。项目废水排放量小,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较低且易降解,且在厂区建设过程严格做好防渗措施,项目废水正常和事故排放均不会对其周边的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及管理措施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可见,由于建设方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可接受。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正常运行时,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低,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不会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的情况。在环保措施失效,出现事故排放情况下,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相对正常排放时浓度值有所增大,部分网格点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因此建设单位仍应严格按照要求正常生产,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并在发现事故排放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对大气环境及周围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70~85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弃物影响结论
经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后,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外排,对环境无不利影响。
五、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化工原料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或在http://epb.sg.gov.cn/中自主下载查阅;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韶关东森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