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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1万吨/年R32装置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拟投资5342.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选址于广东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现有厂区内建设1万吨/年R32装置建设项目,新增R32装置设备区域,不新增用地。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R32产能为10000吨/年(主产品)。因此本次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主要产品产能为年产2万吨五氟乙烷(R125)、4万吨二氟甲烷(R32)和1万吨四氟乙烷(R134a)、500吨六氟乙烷(R116)。全厂劳动定员350人,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30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727588660
地址:广东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古工
电话:0751-8700090
邮箱:1094922001@qq.com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
四、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扩建项目外排废水量为2.62m3/d,占含盐废水剩余处理能力的0.23%,其占比极小,未超出污水处理规模,因此本项目废水正常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负荷冲击,对南水河水质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新增废气依托氟树脂公司现有焚烧炉处理,根据《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1万吨/年PVDF与1.8万吨/年R142b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自主验收报告,氟树脂公司现有焚烧炉废气可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预测,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影响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6)土壤影响
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干湿沉降;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综上,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各固体废物将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搞好组织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达到新材料污水处理厂含盐废水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常规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的严者;特征污染物达到《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限值、《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表1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标准限值的严者。本次扩建项目新增的生产废水量少,新增的废水已纳入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内,不会对南水河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
本次扩建新增废气与氟有限公司现有生产线的废气、氟树脂有限公司现有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和废液、扩建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和废液均送至氟树脂公司现有焚烧炉处理,物料焚烧废气采用;“石墨急冷塔(两套)+一级水洗塔+二级水洗塔+一级碱洗塔+二级碱洗塔+湿式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塔+气/气换热器+二次升温室+SCR 脱硝”的烟气净化技术,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的较严者标准后,尾气通过高40m排气筒DA004(氟树脂公司的新增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R32废催化剂、R31废分子筛、废机油,分类收集后,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强化厂区内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及车间生产装置危险品的管理,杜绝或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做好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运工作;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2400m3容积的事故应急池,按“单元-厂区-园区”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维护,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措施等防范地下水污染风险。
六、综合结论
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1万吨/年R32装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符合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总量控制来源具有合法性;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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