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0751-870009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8000吨高固分涂料、53000吨环保型树脂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新合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1-3831666
项目概况:广东新合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16000万元人民币,选址韶关市南雄市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平安六路1号,新建年产28000吨高固分涂料、53000吨环保型树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2207.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06.7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五、甲类仓库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3、甲类仓库4、丙类仓库、储罐区、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水池等。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50人,全年工作300天,实行一天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创智城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邮箱:443065503@qq.com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水污染源主要包括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合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由园区综合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经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部分用于园区道路洒水及绿化用水,部分排入浈江南雄市区到古市段,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焚烧炉烟气,燃天然气锅炉烟气和罐区“大、小”呼吸排放的有机废气。本项目产品生产过程在密闭反应釜及分散釜生产,项目一期有机废气经管道进入“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项目一期、环氧树脂)”处理后,由1#、3#和4#排气筒(25m高)达标排放,项目二期有机废气经管道进入“焚烧炉系统焚烧处理”处理后,由7#排气筒(25m高)达标排放。原辅材料中粉料投加产生的粉尘,通过管道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系统处理后,由各车间1#~6#排气筒(1#~4#25m高,5#~6#15m高)达标排放。本项目天然气锅炉污染物直接通过25m高8#烟囱达标外排。
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外排,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反应釜、真空泵、空压机等。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网、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有机废液和废导热油等,一般固废为废滤芯及膜、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合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由园区综合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采取采用物化、生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部分用于园区道路洒水及绿化用水,部分排入浈江南雄市区到古市段。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品生产过程在密闭反应釜及分散釜生产,项目一期有机废气经管道进入“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项目一期、环氧树脂)”处理后,由1#、3#和4#排气筒(25m高)达标排放,项目二期有机废气经管道进入“焚烧炉系统焚烧处理”处理后,由7#排气筒(25m高)达标排放。原辅材料中粉料投加产生的粉尘,通过管道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系统处理后,由各车间1#~6#排气筒(1#~4#25m高,5#~6#15m高)达标排放。本项目天然气锅炉污染物直接通过25m高8#烟囱达标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反应釜、真空泵、空压机等,均为机械噪声,排放特征是点源、连续。噪声防治对策应该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采取的主要措施是设备安装于生产车间,安装减振基。经过以上的隔音降噪处理后,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可降低15~25dB(A),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网、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有机废液和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项目二期建成后,除环氧树脂有机废液外,其余有机废液全部送焚烧炉焚烧;废反渗透膜由供应厂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四、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化工原料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或在http://www.gdsk168.com/中自主下载查阅;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广东新合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