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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广东永恒化学制剂有限公司年增20万吨次氯酸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永恒化学制剂有限公司年增20万吨次氯酸钠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永恒化学制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电话:13411117023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广东永恒化学制剂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广东永恒化学制剂有限公司拟投资9177万元,在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广东永恒化学制剂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在原有次氯酸钠生产装置基础上,增加一套离子膜烧碱装置,并对装置的副产品氢气进行回收利用,年增20万吨次氯酸钠。包括新建氢压车间、整流变室,扩建化盐车间,在原有次氯酸钠生产装置基础上,增加2台离子膜电解槽,并对氢气进行回收利用,增加1台天然气锅炉,对部分工序的设备进行改造,其余依托现有工程。本次新增劳动定员6人,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劳动定员为70人。采用一天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8000h。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湿盐泥压滤产生的压滤水、二次盐水工序螯合树脂塔产生的碱性树脂再生废水、二次盐水工序螯合树脂塔产生的酸性树脂再生废水、氯气冷凝水、淡盐水脱氯工段氯酸盐分解产生的淡盐水脱氯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制纯水浓水、氢气洗涤废水、机封冷却水、车间清洁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来自于次氯反应后的尾气,含氯气、氯化氢和天然气锅炉废气主要含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项目主要噪声来自车间工艺设备、各类水泵、空压机产生的噪声等,噪声源强在75~90dB(A)。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废树脂(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离子膜;盐泥鉴别认定。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盐水车间、电解车间、化盐车间、各罐区、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
6、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发生泄漏后,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氯化物等。
7、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①湿盐泥压滤产生的压滤水,经收集后回用于一次盐水配水槽,不外排;②二次盐水工序螯合树脂塔产生的碱性树脂再生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次氯酸钠配碱槽,不外排;③二次盐水工序螯合树脂塔产生的酸性树脂再生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次氯酸钠配碱槽,不外排;由于二次盐水工序鳌合树脂塔采用盐酸进行再生,产生的酸性树脂再生废水含有盐酸等,pH值较低,回用于次氯酸钠配碱槽,不外排。④氯气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淡盐水脱氯工序,不外排;⑤淡盐水脱氯工段氯酸盐分解产生的淡盐水脱氯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一次盐水配水槽,不外排;⑥纯水制备产生的制纯水浓水,经收集回用于次氯酸钠配碱槽,不外排;⑦氢气洗涤废水,收集后回用于一次盐水配水槽,不外排;⑧机封冷却水,收集后回用于一次盐配水桶,不外排;⑨车间清洁废水,收集后回用于一次盐水配水槽,不外排。本项目新增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后排入南水河。
2、废气治理措施
次氯酸钠反应产生的废气(氯气、氯化氢)经二级碱液吸收处理,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的氯气、氯化氢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增天然气锅炉为前端低氮燃烧式锅炉,锅炉废气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固废外售资源化利用;盐泥鉴别认定,在鉴定结果未出之前按照危废管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理。
5、土壤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干湿沉降;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落实对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广东永恒化学制剂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广东永恒化学制剂有限公司年增20万吨次氯酸钠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已压缩)广东永恒化学制剂有限公司年增20万吨次氯酸钠项目公示稿.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