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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表面处理站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使本规划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表面处理站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地点: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南部
规划概况:2020年4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查通过了《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表面处理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文号为粤环审﹝2020﹞69号。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表面处理站位于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东片区,占地面积66669m2(约合100亩),建设规模为年外表面处理面积1000万m2,以处理汽车零部件、液压件和紧固件等机械配件为主,基材主要为钢铁件,主要以电镀为主,镀种包括镀锌、镀镍、镀铬(镀铜、镍、铬)、镀锌镍合金、磷化、电泳和阳极氧化7类镀种。表面处理站作为韶关市的唯一电镀专业园区,是韶关市产业链条的关键一环,表面处理站原规划存在服务范围偏小和镀种种类不足的问题,为提升表面处理站配套服务韶关市的重点产业的水平,支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规划设立韶关数据中心集群”的重大部署,韶关装备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启动表面处理站规划(修编)以对装备园表面处理站的镀种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调整的内容如下:在规划原有7类镀种的基础上,新增镀金(镍金)、镀金(铜镍金)、镀金(铜镍钯金)、镀银(镍铜银)、镀银(铜银)、镀钯(镍金钯)、镀锡(镍金锡)、镀铜、镀锡、镀金、镀银、镀铑、镀钌13类镀种,调整后的镀种共计20种,包括镀锌、镀镍、镀铬(镀铜、镍、铬)、镀锌镍合金、磷化、电泳、阳极氧化、镀金(镍金)、镀金(铜镍金)、镀金(铜镍钯金)、镀银(镍铜银)、镀银(铜银)、镀钯(镍金钯)、镀锡(镍金锡)、镀铜、镀锡、镀金、镀银、镀铑、镀钌,并相应调整各镀种电镀面积,年外表面处理规模由1000万m2增加至1300万m2。由于镀种的调整,增加含银废水预处理设施,含铜废水增加破氰处理工艺,废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保持在已审查的3000m3/d内,其中40%回用,60%排入梅花河,外排量仍保持在已审查的1800m3/d以内。
二、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废水
表面处理站设有集中污水处理站,将表面处理生产废水按照“清污分流、分质收集、分质处理、分质回收”的“四分”原则集中处理,部分回用(40%),其余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的表2珠三角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相应指标限值的严者(其中氨氮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的表2珠三角标准)后,经装备园污水处理中心排污口排放。
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装备园污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装备园污水处理中心外排废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A标准的严者后排入梅花河。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表明,受本规划排放口影响的梅花河河段枯水期和丰水期各断面均能满足相应III类或IV类水质要求,安全余量满足导则要求。表面处理站调规建成后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
表面处理站主导产业为电镀,工艺废气执行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扩改二级限值,其他污染物及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限值,其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为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入驻企业应做好废气的收集治理工作:一、做好密封处理,将产生废气的区域密闭隔离,减少废气向外扩散的可能;二、增大密闭区内废气抽吸量,保证区域内呈负压状态,防止废气外溢;三、采用技术可行的废气治理设施,保证废气达标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各污染物叠加现状浓度及评价范围内在建/待建污染源后均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区域规划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安全角度出发,表面处理站防护距离设定为工业厂房边界外100m、污水站边界外50m的包络线范围。
3、噪声
规划区内噪声主要来自各企业生产设备噪声,声环境影响评价表明,表面处理站调规实施后,主要设备噪声源若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并调整好布局,主要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表面处理站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等均采取相应综合利用处置方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表面处理站调规实施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
为防止事故泄漏情况的发生,本表面处理站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对各生产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仓库、罐区及危险废物暂存库等采取严格的防渗设计,正常情况下表面处理站开发建设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大,在采取严格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后,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
正常情况下,规划区已采取了完备的土壤防渗措施,可有效阻隔污染物下渗,切断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针对大气沉降途径可能对土壤的影响,规划入驻企业应强化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大幅削减污染源强。经预测,规划排放酸性气体沉降入土壤增量不大,不会造成土壤酸化;生产废水泄漏污染物垂直下渗增量不大,同时在做好三防控和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地面漫流对土壤的影响较小。综上,本规划对土壤的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7、环境风险
表面处理站内存在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废水处理站事故排放等风险事故的可能性,表面处理站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同时落实涉危险化学品入驻企业的安全评估,入驻企业内设置有效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针对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加强管理、保障各种预警及应急措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表面处理站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表面处理站作为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内的地方产业配套服务项目,是韶关市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环节,其规划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与广东省、韶关市各级规划、各专项规划均相协调,规划产业结构适宜,污染防治措施得当,总体上具有合理性及合法性。在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及在重视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各生产线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落实环评要求并配套完善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表面处理站规划调整是可行的。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韶关装备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者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请多提宝贵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韶关装备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莞韶城一期黄沙坪创新园16 栋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51-8707319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
联系人:侯工
电话:0751-870009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该规划的公告内容将会在表面处理站附近居民点、学校、政府等公告栏以及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ttp://www.gdsk168.com)、东韶实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告,规划修编文本及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与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征求主要事项包括:1、是否支持规划修编实施;2、规划修编实施是否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3、规划实施可能对您造成何种影响;4、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何评价?是否同意报告书中的观点;5、其他优化调整意见和建议。公众反馈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六、征求意见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公众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予以回应和解释。
韶关装备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已压缩)华南装备园表面处理站规划修编环评-征求意见稿.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