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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韶关市北江船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韶关市北江船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韶关市北江船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曲江区白土镇曲江经济开发区(SD-QJ-09-03-27B号地块)
项目概况:韶关市北江船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将原址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小坑村民委员会新杨村河边的船舶修造厂整体搬迁至韶关船舶制造基地,并升级、优化船舶修造生产线,建设韶关市北江船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3982.67m2,合约20.97亩,项目建设绿色环保、符合国际造船新规范、新标准的船舶分段修造生产线,项目产品方案为:年船舶修造货船36艘(排水吨位为4000吨/每艘),旅游船12艘(12客位/每艘)。项目劳动定员40人,全年工作300天,采用每天8小时工作制,项目厂区内不设员工宿舍、食堂。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项目地面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00m3/a,合1.33m3/d;初期雨水产生量为1229.563m3/a,合4.099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00m3/a,合5.333m3/d。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等,具体包括船舶制造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涂装产生的有机废气等。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电焊机、打磨机等,噪声源强在75~90dB(A)。
4、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有废焊渣、废钢砂、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危险废物主要有漆渣、废过滤棉及其吸附物、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油布等、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油泥。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如下:地面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油水分离器+气浮+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收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排入浈江。
2、废气治理措施
喷漆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分段涂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漆雾,特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废气经“两级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DA001排放;焊接、打磨、补漆等工序,由于场地受限,在船台进行,使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移动式袋式除尘器、移动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能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要求。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隔音减震;③合理布置;④加强绿化。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对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漆渣、废过滤棉及其吸附物、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油布等、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油泥属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废焊渣、废钢砂、除尘装置收集粉尘为一般固废,外售资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厂区个生产、生活功能单元可能产生的污染的地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简单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6、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韶关市北江船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三线一单”各项管控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方案,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在基地总量控制指标内;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韶关市北江船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韶关市北江船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小坑村民委员会新杨村河边厂房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0751-6481298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6号办公房
联系人:鲁工 电话:0751-8700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
韶关市北江船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