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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年产电池新材料26000吨及环保阻燃剂4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电池新材料26000吨及环保阻燃剂40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普利玛斯特新材料(韶关)有限公司
联系人:闻王伟
电话:020-38482649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产业转移工业园,厂址中心经纬度:N 24°58′29.0568″,E 113°53′38.5476″。
项目概况:普利玛斯特新材料(韶关)有限公司年产电池新材料29000吨及环保阻燃剂4000吨建设项目(备案证编号:2403-440224-04-01-748288)位于广东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由于企业建设规划,电池新材料焦锑酸钠2000吨及生物质硬碳1000吨暂缓建设,因此本次环评最终定为仅针对年产电池新材料26000吨及环保阻燃剂4000吨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18563.91万元,占地面积约66000m2,总建筑面积约36000 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丙类厂房A、丁类厂房A、丙类仓库以及综合楼楼、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区等建构筑物,建设四碱式硫酸铅、水性复合浆料、改性纳米粘土、二乙基次膦酸铝、焦磷酸哌嗪及四溴苯酐二异辛酯生产线,实现年产26000吨电池新材料及4000吨环保阻燃剂。项目劳动定员约150人,不在厂区住宿,项目生产方式采用两班制,每班12小时,全年工作天数300天。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主要为纯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蒸汽冷凝水,外排量较小,水质较简单,不会对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外排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大的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工艺废气有组织污染源主要有:四碱式硫酸铅生产过程中熔铅废气、制粉废气、煅烧废气、粉碎废气、打浆投料废气、反应废气、闪蒸干燥废气和研磨废气;水性纳米复合浆料生产过程中的打浆反应废气、喷雾干燥废气和分散剂投料废气;改性纳米粘土生产过程中的干燥废气、筛分废气;二乙基次膦酸铝生产过程中的闪蒸干燥废气;焦磷酸哌嗪生产过程中的蒸发结晶废气、闪蒸干燥废气、脱水废气、研磨废气;四溴苯酐二异辛酯生产过程中的反应废气、蒸馏废气和蒸发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SO2、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甲醛、VOCs,经过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主要各生产厂房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70~95dB(A)。经过处理后对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熔铅渣、废过滤介质或过滤滤饼滤渣、废气处理回收的粉尘、含铅废滤筒、废滤料、废布袋、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污盐、废过滤介质、危险化学品原料废包装桶/袋、废机油等属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委托资源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通过上述处理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将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车间、仓库、初期雨水池、危废间、废水处理区域、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6、地下水环境影响
建设单位拟采用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或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按照厂区地下水防渗分区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漏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入渗地下;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加强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等的定期巡检及检漏监测。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7、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等,经过预测环境风险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一同排入厂区内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混凝沉淀+机械过滤+砂滤+碳滤+超滤+反渗透+蒸发装置”工艺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混同外购蒸汽冷凝水排水排入广东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后排入浈江。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四碱式硫酸铅生产含铅废气与熔铅炉、粉碎、研磨废气等经各自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收集送至“滤筒除尘+高效过滤”处理排放(DA001);煅烧炉废气经“滤筒除尘+高效过滤”处理排放(DA002、DA003);反应废气与配酸废气经废气碱喷淋塔处理排放(DA007);打浆投料废气经滤筒除尘+高效过滤处理后通过DA004排放。水性复合浆料生产打浆投料和反应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5排放;喷雾干燥工序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6排放;分散剂投料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DA008)。改性纳米粘土及二乙基次膦酸铝生产废气、试验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处理排放(DA009);焦磷酸哌嗪生产蒸发结晶废气经冷凝处理与闪蒸干燥、脱水、研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并筒排放(DA010);四溴苯酐二异辛酯生产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排放(DA011);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外排,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固体废物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
5、土壤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干湿沉降;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化学品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扩建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落实对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http://www.gdsk168.com/),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普利玛斯特新材料(韶关)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