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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720吨综合功能性产品、水性高性能树脂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720吨综合功能性产品、水性高性能树脂等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一厂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一厂主要生产UV光固化树脂,现有项目总产能为20000吨UV光固化树脂,具体产品方案为:年产聚氨酯丙烯酸酯4500吨,环氧丙烯酸酯9000吨,聚酯丙烯酸酯3500吨,纯丙烯酸酯500吨、UV单体1000吨、特殊官能基丙烯酸酯1500吨。现有项目劳动定员80人,实际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为适应市场需求,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主要利用现有的生产设备、生产车间、仓库、埋地储罐等,建设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720吨综合功能性产品、水性高性能树脂等扩建项目。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为:磷酸酯改性物(UV树脂)150吨,硫醇高性能产品(UV树脂)50吨,综合功能性产品4520吨,水性高性能树脂3000吨。项目不新增员工,依托现有项目员工80人,甲类厂房工作制度进行调整,为三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00天。厂区内无食堂和员工宿舍。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酯化废水和洗涤废水、化验室清洗废水、去离子水制备浓水。项目酯化废水和洗涤废水产生量为97.24m3/a,合0.324m3/d;化验室废水产生量为120m3/a,合0.4m3/d;去离子水制备浓水产生量为469.19m3/a,合1.564m3/d。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化验室废气等。项目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颗粒物,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甲醇、甲醛、丙烯酸、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邻苯二甲酸酐、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洗桶设备和循环水泵等,噪声源强在85~90dB(A)。
4、固体废弃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生化污泥和废弃的反渗透膜和预处理滤膜为一般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包装废物、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滤芯、滤渣及废滤袋、冷凝液、油泥釜残、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物化污泥、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填料、实验废液和实验用品废弃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如下:酯化废水和洗涤废水经“调节+隔油气浮除油+三级高级氧化(芬顿)+铁碳微电解+混凝沉淀+二级厌氧塔+厌氧IC塔+好氧+MBR膜”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收集池汇同化验室废水排入厂区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排入浈江。
2、废气治理措施
甲类厂房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经17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甲类厂房三生产过程中和储罐储存物料过层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化验室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经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隔音减震;③合理布置;④加强绿化。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对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包装废物、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滤芯、滤渣及废滤袋、冷凝液、油泥釜残、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物化污泥、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填料、实验废液和实验用品废弃物等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生化污泥为一般固废,外售至进行资源化利用;废弃的反渗透膜和预处理滤膜为一般废物,由厂家回收。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厂区个生产、生活功能单元可能产生的污染的地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简单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6、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720吨综合功能性产品、水性高性能树脂等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三线一单”各项管控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方案,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在基地总量控制指标内;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720吨综合功能性产品、水性高性能树脂等扩建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六、单位: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南雄市产业转移工业园
七、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51-3832010
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6号办公房
联系人:鲁工 电话:0751-8700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产7720吨综合功能性产品、水性高性能树脂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