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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南雄市古市镇裕丰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拟投资1700万元选址于南雄市古市镇丹布山门村黄屋建设年出栏19000头生猪养殖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雄市古市镇裕丰家庭农场年出栏19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南雄市古市镇裕丰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
建设地点:南雄市古市镇丹布山门村黄屋
工程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项目占地面积约47286m2,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栏舍、异位发酵床、集污池等辅助设施。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出栏生猪19000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水: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项目猪舍产生的粪污从管道流入集污池,经切割泵与搅拌机切割搅拌,确保粪污不分层,通过自动喷淋装置将粪污均匀散在异位发酵床垫料上。粪污经微生物菌群进行生物降解处理,在降解处理过程中,自动翻抛机会对发酵床进行翻耙,促进猪粪尿与垫料充分混合,最终是猪粪尿转换成生物有机肥,从而实现污染物的资源化利用。即项目废水与猪舍粪便一起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不外排。
废气:猪场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猪舍、异位发酵床和集污池等产生的恶臭。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猪叫声及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猪只排泄物以及员工的办公生活垃圾等。此外,猪只检疫、生病时使用医疗设备会产生少量的医疗垃圾。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存在高致病性猪疫情感染等风险,采取措施后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各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搞好组织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正常运营情况下场区产生的废水与猪舍粪便一起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不外排。项目粪污量为72.9t/d(23328t/a),其中包括猪粪9.5t/d(3040t/a),废水63.4t/d(20288t/a),集污池容积2760m3,即使异位发酵床失效,集污池可作为粪污缓冲池连续容纳37天的粪污量。建设单位拟在厂区门口附近建设一个粪污中转池,目的则是为了应对异位发酵床事故状态下无法处理本项目粪污情况下,将集污池的粪污通过专用管道泵至粪污中转池,委托南雄市黄坑镇的粪污处理中心进行拉运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在猪舍抽风出口处喷洒除臭剂;异位发酵床和集污池喷洒除臭剂。
(3)噪声治理措施
在场区设置隔音墙同时在场区周围种植树木绿化带,机械噪声都在隔声房内,并采取减震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养猪场的粪污经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后制成有机肥料外售。病死猪只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进行委托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应设置专用存储容器,并存放于隔离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南雄市古市镇裕丰家庭农场年出栏19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南雄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禁养区内和《南雄市畜禽养殖限养区划定方案》(2024年11月)划定的限养区内,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期间其产生的“三废”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妥善处置要求;因此,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南雄市古市镇裕丰家庭农场年出栏19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南雄市古市镇裕丰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
地址:南雄市古市镇丹布山门村黄屋
联系人:张祥发
电话:13826346199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791-8700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南雄市古市镇裕丰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2 公示-南雄市古市镇裕丰家庭农场年出栏19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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