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电话:0751-87000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广东超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氧化蜡、年产8000吨水性蜡乳液及年产3020吨有机电子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氧化蜡、年产8000吨水性蜡乳液及年产3020吨有机电子化学品项目
项目选址:广东省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广东超醇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亿元,选址于广东省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区,建设年产15000吨氧化蜡、年产8000吨水性蜡乳液及年产3020吨有机电子化学品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0亩,项目劳动定员60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生产班制为4班3倒工作制,每班8小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超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区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125725732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四、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6号办公房
邮编:512026 联系人:江工 电话/传真:0751-8700090
五、公众意见表和下载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七、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广东超醇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日
广东超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氧化蜡、年产8000吨水性蜡乳液及年产3020吨有机电子化学品项目公参表.doc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