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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顺财养殖场年产1.8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04-0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1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顺财养殖场年产1.8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顺财养殖场

项目概况:新建7栋单层育肥舍;配套建筑设施包括门卫消毒综合间、隔离宿舍、生活区人员用房、发变电设备间、料塔、环保区(无害化车间、污水处理站、黑膜沼气池、氧化塘、综合设备件等)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00m3/d项目养殖规模为年存栏生猪9000年出栏生猪18000

项目地址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汤溪村委会冷水坑村小组凹背旱田

项目性质:新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包括养殖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正常运营情况下场区产生的废水经“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曝气调节池+两级AO工艺池+初沉池+二沉池+消毒”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场区周边林地浇灌。

废气:猪场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猪舍、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猪叫声及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猪只排泄物以及员工的办公生活垃圾等。此外,猪只检疫、生病时使用医疗设备会产生少量的医疗垃圾。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存在柴油罐泄漏引起爆炸火灾以及高致病性猪疫情感染等风险,采取措施后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正常运营情况下场区产生的废水经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曝气调节池+两级AO工艺池+初沉池+二沉池+消毒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场区周边林地浇灌。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00m3/d,处理能力可完全接纳处理本项目养殖规模产生的废水(66.03m3/d),不会对污水处理站造成冲击。厂区建设事故应急池1个,容积360m3结合养殖场内容积为1800m3的黑膜沼气池,2700m3的氧化塘(回用水池),即使遇上污水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者暴雨极端天气,也能对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种污水进行暂存,不会事故排放到附近水体。

2)废气治理措施

在猪舍抽风出口处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

3)噪声治理措施

在场区设置隔音墙,同时在场区周围种植树木绿化带;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水平;对于噪声较大的风机、水泵等设独立设备间进行隔声,风机采用柔性接头、加装减震垫,水泵基础减震措施等。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养猪场的猪粪和污水站污泥委托韶关田园牧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病死猪在场内无害化车间通过化制法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应设置专用存储容器,并存放于隔离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综合结论

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顺财养殖场年产1.8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韶关市曲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禁养区内,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期间其产生的三废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妥善处置要求;因此,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顺财养殖场年产1.8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人:吴总       联系电话:15015093555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36号办公房

  人: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邮箱:1084305082 @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顺财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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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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