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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汇盛公司肉鸽(家禽)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05-1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丰汇盛公司肉鸽(家禽)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新丰汇盛农林渔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电话18128909009

项目性质:

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640m2,合约19

建设地点:韶关市新丰县回龙镇来石村杉树下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的8%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646m2,合约1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深加工车间、2栋待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间、配电房、消防泵房、辅助用房、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洗车消毒槽、值班室等

本项目完成后,项目日屠宰肉鸽30000只、肉鸡3000只,合1155万只/年,其中日精深加工包装5000只肉鸽,项目劳动定员20人,每天1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350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屠宰废水、深加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等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较严者后排入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后排入回龙河,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待宰车间恶臭、屠宰区恶臭、深加工废气、无害化处理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外排,经预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家禽叫声、排气扇、水泵、搅拌机等,噪声源强在7095分贝之间,经减震隔声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家禽粪便、不可使用内脏、屠宰废弃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病死禽及不合格产品、石材边角料、滤渣、生活垃圾、建议废物、废机油、废包装材料等,经处置后可实现不外排。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消毒剂、制冷剂的泄漏以及废水的事故性排放等,采取措施后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新丰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较严者后排入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后排入回龙河

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如下:(1)待宰车间恶臭:喷洒除臭剂面源排放;(2)屠宰区恶臭:喷洒除臭剂面源排放;(3)深加工废气:高效油烟净化器屋顶15m烟囱排放;(4)食品加工风味:加强区域通风换气面源排放;(5)无害化处理恶臭:生物除臭喷淋塔面源排放;6)污水处理站恶臭:厌氧池、污泥池等加盖;喷洒除臭剂面源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建设项目通过场内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在办公区、生产区、道路两侧、场四周等设置绿化隔离带等。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1)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根据其固废属性进行处置,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进行无害化处理。(3)生活垃圾:厂区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拉运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由于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消毒剂、制冷剂的泄漏以及废水的事故性排放等。因此建设单位在实际运营中必须落实具体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严格管理,定期培训和更新相关的知识,以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科学可行的企业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新丰汇盛农林渔牧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韶关市新丰县回龙镇来石村杉树下建设新丰汇盛公司肉鸽(家禽)深加工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选址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经过预测评价,废水、废气正常排放均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综上所述,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新丰汇盛公司肉鸽(家禽)深加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或在http://www.gdsk168.com/中自主下载查阅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新丰汇盛农林渔牧有限公司

2026513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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