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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来源: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08-26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粤北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单位: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概况

当前我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双碳目标落地与无废社会体系构建,国家先后出台循环经济发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系列顶层文件,明确要求依托区域产业基础布局专业化循环经济载体,打通生产、生活、生态废弃物闭环处置链条。广东省立足粤北生态发展区功能定位,将韶关划定为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屏障与产业转移承接枢纽,先后印发《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年)》《广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支持粤北片区布局区域性固废处置、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补齐粤北跨区域危废、生活垃圾协同处置短板,引导大湾区外迁环保循环类产业有序向北梯度转移。韶关市同步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各县域统筹布局循环经济产业空间,高质量推动全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全面绿色转型

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作为省级规划的三大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之一,承载着保障粤北地区环境安全的重要使命。当前,园区前期虽投入大量资金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主要生产车间建设,但受历史原因等制约,大量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发展进程陷入停滞,原有功能定位难以适应新时期高质量发展要求。

在以上政策背景下以及现有园区发展的现状困境中,为破解困局、重新激活这一省级战略平台,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与无废城市建设、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助推韶关市产业转型升级,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推动园区从传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向“粤北绿色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的全面战略转型,于2026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产业布局调整,编制《粤北循

环经济产业园规划》。本次规划范围为粤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区域城镇开发边界内范围,总面积70.4725公顷,规划核心构建 1+1+2”绿色循环产业生态体系:以“无害化处置、资源回收”为前提,以工业废渣、固废等废弃物为原料,重点发展新型建材、再生金属两大方向;打造“稀散金属回收再生-联合研发-中试转化”一体化平台;围绕高纯稀散金属、稀散金属化合物半导体材料打造两大高附加值先进制造业集群,旨在将园区建设成为环境安全与应急保障基地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技术研发、高端先进材料制造、产城融合发展五大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产业生态平台

基于以上背景,为响应国家及省域绿色低碳与循环发展战略的号召,强化园区平台基础建设,持续优化“一区多园”工业发展格局,建好园区平台载体,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全面提升园区承载力和产业集中度,打造更具吸引力的翁源产业平台。决定申报此次粤北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规划面积为70.4725公顷开展此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提供资源与环境信息,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如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生物资源、景观资源等)和环境要素(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商务中心厚源大厦

联系人:杨云娇

电话:0751-6928383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规划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回顾性分析-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规划分析、回顾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四、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36号办公房

联系人:

电话:0751-870009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本规划项目在水、大气、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与委托单位联系。委托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在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

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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