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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扩建年产3000吨树脂、500吨磷酸酯聚合物和改建原年产5000吨树脂项目
项目概况:韶关市瑞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800万元人民币,选址于韶关南雄产业园区(南雄化工园区)平安二路东2号原有厂区内,建设扩建年产3000吨树脂、500吨磷酸酯聚合物和改建原年产5000吨树脂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依托厂区现有甲类厂房A,不新增用地,通过老旧设备更换、生产设备移位改造、新增投料输送及公用成套设备、全套升级自动化DCS/PLC控制系统、同步优化安全环保仓储配套设施,实现新增磷酸酯聚合物500t、无溶剂有机硅树脂700t、溶剂型有机硅树脂1300t、水性UV树脂1000t,合计新增产能3500吨,同步优化原有5000吨树脂生产线生产效率与安全管控水平。
韶关市瑞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扩建年产3000吨树脂、500吨磷酸酯聚合物和改建原年产5000吨树脂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韶关市瑞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南雄产业园区(南雄化工园区)平安二路东2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51-3867118
邮箱:534845804@qq.com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四、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公众可也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
(2)公众可以通过当面递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韶关市瑞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