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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四期)项目环评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四期)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18128933208
联系地址: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兴园南路18号
项目概况: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已批复的危险废物处置总体规模达到22.8万吨/年和电子专用材料生产规模7.2万吨/年,公司现有含铜废物综合利用规模近10万吨/年,产生多种铜基产品,为了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公司立足于现有危废综合利用项目,现拟投资6100万元在公司厂区范围内建设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四期)项目,①在1号地块内,对现有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规模进行调整扩建,增加10000t/a含镍废液、4700t/a含铜废液和10000t/a废酸综合利用处理规模,取消现有的4900t/a镀锌废液、4900t/a镀镉废液、4900t/a镀银废液建设;②在2号地块生产车间,拟利用自产的氧化铜和外购海绵铜生产氧化亚铜,同时外购铜板建设电子级氧化铜生产线,获得产品氧化亚铜3000吨/年、电子级氧化铜3000吨/年。项目实施后全厂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类别不变,规模增加至23.8万吨/年,同时生产电子专用材料72000吨/年、氧化亚铜3000吨/年、电子级氧化铜3000吨/年。本项目新增生产定员17人,工作制度不变,含镍废液、含铜废液和废酸综合利用扩建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7天;氧化亚铜及电子级氧化铜项目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预计投产日期为2027年8月。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1幢3层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次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纯水制备的浓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
本次改扩建项目的废气主要有含镍废液、含铜废液、废酸综合利用生产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含镍废液、含铜废液生产中和反应、压滤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废酸提浓提纯产生的酸雾)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未完全收集的工序废气)、氧化亚铜和电子级氧化铜生产废气、罐区排放的废气和汽车运输废气。
3、噪声环境影响
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噪声来自生产设备反应釜、各种泵等的运行,噪声源强在70~85dB(A)。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次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包括生产工序的滤渣、废离子交换树脂、金属盐泥、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压滤机产生的废滤布和废过滤膜,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布袋。
5、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次改扩建项目选址不涉及集中式地下水源保护区,不向地下排放废水,项目建设过程遵照本评价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严格做好防渗工作,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
本次改扩建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各类危险废物以及硫酸、氨水等危险化学品和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设置了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环境风险可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工程相关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工艺产生的蒸发冷凝水采用膜深度处理系统后回用,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等进入现有废水处理车间,采用物化+生化的工艺进行处理,可有效去除废水中的各类污染物,使出水达到白土污水处理厂的进水要求后排入白土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车间设计处理规模为650m3/d,本项目需要进入废水处理车间处理的废水量为26.74m3/d,实施后全厂废水处理车间处理的水量为508.08m3/d,符合现有工程设计处理能力。
2、废气治理措施
含镍废液、含铜废液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气依托该车间现有的无机废气治理设施“酸液喷淋塔+碱液喷淋塔”后经2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废酸综合利用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依托该车间现有治理措施“三级碱液喷淋塔”后经25m排气筒达标排放;氧化亚铜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三级碱液喷淋塔”后经25m排气筒达标排放;电子级氧化铜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三级酸液喷淋塔”后经25m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能力单位综合利用,不对外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填埋处理,均不外排。
5、土壤及地下水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6、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项目按照“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实行清洁生产,且采取严格有效的事故防范和措施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可使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或联系我公司、环评单位获得;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
广东中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改扩建(四期)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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