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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欧莱铜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欧莱铜产品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欧莱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主管 电话:18998667889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东路11号
项目概况:广东欧莱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广东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富源工业园片区-富源工业园,广东欧莱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增一条高速自动铜排镀锡生产线能对长度2m~7m(本项目铜排长6m),宽度15-320mm,厚度2-15mm的直铜排以5-25m/min的速度在极高电流密度下连续移动镀锡;电镀总面积为1366187.7m2。项目生产定员8人,年生产天数为300天,生产班制为一班制,每班8小时。
评价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工 电话:0751-8700090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电镀生产线的镀前处理、镀后处理等工序的后续清洗过程产生的酸碱废水;其他生产废水包括废气处理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洗水、检测室废水等。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创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创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水河,对南水河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镀锡生产线活化、镀锡槽等工序产生的酸雾和碱雾,统称为酸碱废气,特征污染物有碱雾、甲基磺酸雾;镀锡废水处理系统废水生化处理(AO+MBR工艺)单元会有恶臭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NH3、H2S,经处理后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项目主要噪声来自车间工艺设备、各类水泵、空压机产生的噪声等,噪声源强在70~90dB(A)。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及废油泥(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脱脂废液(HW17表面处理废物)、脱脂槽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活化废液(HW17表面处理废物)、镀锡槽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电镀废水处理污泥(HW17表面处理废物)、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抹布、废手套等(HW49其他废物)、检测室废液(HW49其他废物)等;一般固体废物包括软化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镀锡车间、镀锡废水处理站等区域,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
6、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镀锡车间、镀锡废水处理站发生泄漏后,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铜和锡等。
7、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的酸碱废水、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化验室废水经自建镀锡废水处理站(隔油+序批式物化处理系统+AO+MBR膜处理)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创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创园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后排入南水河,总铜、总铁预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非珠三角直排标准;总锡预处理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气治理措施
活化、电镀锡产生的酸碱废气(特征污染物有碱雾、甲基磺酸雾)进入1套碱喷淋塔净化处理后,经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甲基磺酸雾目前无相关排放标准及检测方法,待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及检测方法发布后,从其规定。镀锡废水处理系统废水生化处理单元会有恶臭废气(NH3、H2S等)产生,依托现有项目“洗涤+除雾+活性炭吸附”除臭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DA002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控制拟从声源、传播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工序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应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这些措施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固废外售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理。
5、土壤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项目运营期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此外,运营期间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加强技术人员的引进,同时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事故排放,落实对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东欧莱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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