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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韶关市泓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环保稳定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韶关市泓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翁源县翁城镇创源路万洋众创城C04-01地块26栋(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开展年产30000吨环保稳定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225m2,建筑面积约4277.1m2。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33%。本项目拟劳动定员25人,车间为一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00天。厂区内无食堂和员工宿舍。
项目地址:翁源县翁城镇创源路万洋众创城C04-01地块26栋
项目性质:新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车间清洁废水和化验室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BOD5、SS等,达到翁源县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翁源县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新增外排水量为2.915m3/d,占翁源县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规模(1432m3/d)的0.2%,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新增污染源排放对各关心点及网格点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不大,满足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贡献浓度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一类区≤10%)的条件,并且各污染物预测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仍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可见,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各关心点及预测网格点污染物浓度上升,但仍未出现超标现象,废气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80-90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本项目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反应釜冷凝水、喷淋废水、废布袋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地下水影响
本评价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及管理措施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
本项目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可接受。
(6)土壤影响
本项目对生产车间构筑物设计严格的防渗、防腐措施,并对污水收集管道等设施进行防渗处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建设,正常情况下,污水等不会接触土壤,对土壤污染的影响很小。综上,本项目对生产车间构筑物设计严格的防渗、防腐措施,并对污水收集管道等设施进行防渗处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建设,正常情况下,污水等不会接触土壤,对土壤污染的影响很小。
(7)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化工原料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化学品泄漏,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中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车间清洁废水、化验室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车间清洁废水、化验室设备清洗废水,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含尘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防治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是设备安装于生产车间,安装减振基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对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危险废物拟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委托给资源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5)土壤治理措施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充分利用厂区的事故应急池在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故障或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将事故废水转移至事故应急水池暂存,故障、事故解除后妥善处理,禁止生产废水外排;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理处置各环节做好防风、防水、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堆放、弃置、填埋;定期对厂区及周边的土壤开展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土壤污染现象,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导致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综合结论
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韶关市泓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环保稳定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韶关市泓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翁源县翁城镇创源路万洋众创城C04-01地块26栋
联系人:许总 电话:13480520508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幢3楼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韶关市泓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
韶关市泓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环保稳定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主办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栋3楼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700090